湘潭通报14起城乡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

来源: 湘潭廉政网 发布时间: 2014-08-29

 

今年,湘潭市委把整顿软弱涣散的基层党组织,严查基层党员干部办事不公、损害群众利益等违纪违法行为特别是涉黑涉恶问题,作为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突出重点,严肃查处了一批基层党员干部的违纪违法案件,现将14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湘潭县茶恩寺镇杨溪村村主任朱贤忠赌博案。朱贤忠于2014年2月13日在茶恩寺镇千家村太山坳组胡某家的麻将馆内以“斗牛”的方式进行赌博,镇派出所给予朱贤忠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对朱贤忠的赌资1100元进行收缴。茶恩寺镇党委给予朱贤忠党内警告处分。

二、湘潭县石鼓镇花楼村党支部书记黄显贵、村主任左清根违反财经纪律案。黄显贵、左清根利用职务之便虚报、套取惠农补贴,给村级财务造成损失,其行为构成违纪。石鼓镇党委给予黄显贵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左清根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三、湘潭县梅林桥镇谷丰村党支部书记张水泉违反财经纪律案。张水泉在担任村党支部书记期间,未将某县人大代表资助谷丰村村级公益事业的1万元款项及时入账,其行为构成违纪,梅林桥镇党委给予张水泉党内警告处分。

四、湘潭县易俗河镇水竹村原党支部书记袁云波、原村主任陈铁君套取国家资金案。2010至2012年期间,袁云波、陈铁君利用职务便利,伙同他人采取虚造名字等方式套取国家征地补偿款556104元,其中袁云波贪污92500元、陈铁君贪污92500元。袁云波、陈铁君已被立案调查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湘乡市棋梓桥镇泥溪村党支部书记万国平贪污贿赂案。2013年元月,万国平在承包的泥溪村干塘子改造工程中,将本应由自己支付给刘某的5000元补偿款,从村上的抗旱经费中支出,其行为已构成违纪,棋梓桥镇党委给予撤销万国平党内职务处分。

六、湘乡市望春门办事处桑枣社区原主任谢国强、原支部书记辜松银、原支部副书记王军贪污受贿、非法买卖土地案。谢国强、辜松银、王军在2009年-2013年底桑枣村征地拆迁及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贪污受贿、非法买卖土地得利、违反廉洁自律等行为,其中谢国强涉及违法违纪金额460余万元、辜松银涉及违法违纪金额140余万元、王军涉及违法违纪金额80余万元。谢国强、辜松银、王军已被立案调查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七、湘乡市望春门办事处城北村原村支部书记宋江松、原村主任周湘清套取国家资金案。宋江松、周湘清于2012年底在城北金塘项目建设中,通过虚造设施款和协调费的方式,套取国家财政资金611109元,其中宋江松贪污7万元、周湘清贪污7万元。宋江松、周湘清已被立案调查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八、湘乡市泉塘镇湖山村党支部书记陈加粮、村主任陈和平违反财经纪律案。湖山村村级财务上存在套取、截留民政特困补助9600元、利用自购收据收款、用白条作支出凭证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陈加粮作为党支部书记,陈和平作为村主任,应负主要领导责任,其行为已构成违纪。湘乡市纪委给予陈加粮党内警告处分、给予陈和平党内警告处分。

九、湘乡市栗山镇大顺村村主任黄建高违反财经纪律案。黄建高在担任村主任期间,2009年-2014年违反财经纪律累计达3万元,其行为已构成违纪,栗山镇党委给予黄建高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十、湘乡市月山镇包忠村党支部书记吴可强妨害社会管理秩序案。吴可强因非法吸收公共存款,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湘乡市纪委给予吴可强开除党籍处分。

十一、韶山市杨林乡石屏村村主任胡红军贪污贿赂案。胡红军在担任村主任期间,利用协助项目征地拆迁的职务便利,伙同征拆工作人员,采取借用他人身份证、虚造附属物补偿清册的方法,为石屏村多补偿征拆款30多万元,并以需要感谢为由,用白条从村财务支出14万元,胡红军将其中5万元占为己有。胡红军已被立案调查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二、雨湖区姜畲镇金陵村原党支部书记袁冬泉破坏选举案。2014年2月26日,袁冬泉在姜畲镇召开人大五届二次会议上,故意引导其他代表另选他人,违反组织纪律。雨湖区纪委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十三、岳塘区荷塘乡正江村村委委员严玉霜为其子结婚大操大办案。2014年2月5日,严玉霜在家里为其儿子结婚大操大办酒席63桌,其行为构成违纪。荷塘乡党委给予严玉霜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十四、岳塘区荷塘乡金湖村支部书记沈利君、村主任汪星华等人挪用征拆资金案2011年6月至2012年8月,沈利君、汪星华等人挪用荷塘乡金湖村征拆资金600万元供私营企业使用,从中获取利息。挪用金湖村征拆资金110万元,用于注册金湖投资有限公司利。沈利君、汪星华两人已被立案调查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基层有力、事业给力,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全市各级党委要把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作为提高执政能力的强基工程,对广大基层党员干部既要满腔热情、支持爱护,又要严格要求、严加监督,绝不姑息侵犯群众利益的人和事,绝不容许少数害群之马损害广大基层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全市各级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从典型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进一步强化群众观念,增强纪律意识,加强作风建设,以实际成效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