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县纪委监委:从试点到全面推行,320盏“探照灯”安装到位

来源: 湘潭廉政网 发布时间: 2021-01-13

“进了纪检队伍后,对自己的要求必须更加严格。”

“履职方式很接地气,和第一书记的职责不冲突。”

“组织把监督重任交给我,我深感责任重大。”……

2020年12月19日,湘潭县纪委监委召开全面推行派驻村级纪检员制度工作推进会议。全县17个乡镇320名派驻村级纪检员齐聚一堂,在推进会议后接受基层监督专题培训。这标志着派驻村级纪检员工作在湘潭县全面铺开,320盏“探照灯”安装到位。320名派驻村级纪检员们一个个摩拳擦掌,准备奔赴一线,在各自工作岗位上充分发挥派驻作用。

早在2020年4月23日,湘潭县纪委监委选择石潭、杨嘉桥、花石等3个乡镇铺开试点工作,共派驻76名村级纪检员。试点工作开展以来,3个乡镇派驻村级纪检员开展一对一廉政谈话611人次,参与会议监督974次,参与扶贫领域监督检查781次,受理群众信访举报17起,对“三重一大”项目开展起底式再监督、再检查183次,发现并上报群众反映的问题17个,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19个,其中扶贫领域问题线索8个,换届纪律问题3个。派驻村级纪检员积极履职共促成立案3起3人……实践表明,试点工作成效显著,制度体系基本健全,全面推行势在必行。

那么,湘潭县这项工作是如何开展的呢?让我们从以下几个方面来了解究竟。

改革不是简单挂块牌子,而是奔着解决“谁来监督”的问题而去

“监督本来也是第一书记的职责,现在组织任命我担任派驻村级纪检员,职责更加细化了、路径更加明确了,我有信心干好这份工作。”湘潭县中路铺镇原纪检干事、现任潭湖村党支部第一书记、派驻村级纪检员周铜感慨道。

在农村基层监督一线,同级监督太软、上级监督太远的问题是制约监督实效的一大短板。推进派驻村级纪检员制度改革,就是要从根本上改变基层监督的现状,在“谁来监督”这个问题上找到“最优解”。

为此,湘潭县明确派驻村级纪检员主要从村党组织第一书记中选派,既不增加人员编制,又不增添财政负担。

同时,各村设立纪检工作联络室,构建“一室三员”村级监督体系,由派驻村级纪检员担任负责人,村党组织纪检委员、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为工作人员,统筹村级监督力量,形成“各司其职、各有侧重、互相制约”的工作格局。

改革不是简单任命头衔,而是奔着解决“怎么监督”的问题而去

2020年5月初,湘潭县石潭镇象塘新村派驻村级纪检员丁志勇接到举报,该村总支副书记未通过“四议两公开”程序违规低价出租原枫树亭学校学农基地,于是,他按照问题上报有关程序,迅速开展线索初步摸排,并将该问题及时上报石潭镇纪委,同时积极协助镇纪委开展初核工作。后查明问题属实,5月19日,经石潭镇党委集体研究决定,对当事人予以立案调查,目前相关人员已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这是湘潭县派驻村级纪检员聚焦“四项职责”,有效开展贴身监督的一个缩影。

而在监督方式上,湘潭县更是给出了明确路径,派驻村级纪检员履职主要以日常监督、问题上报、教育提醒三种方式为主。

改革不是简单走马上任,而是奔着解决“如何长期监督好”的课题而去

“刚开始还真不知道怎么开展工作,后面县纪委组织了很多次的培训,镇纪委又安排我们进行全镇脱贫攻坚‘回头看’交叉检查,让我慢慢知道了如何聚焦监督的再监督。”湘潭县花石镇天马山村派驻村级纪检员宋建波说。

改革一旦全面铺开,就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能够高效、稳定运转,形成基层监督的有效体系,还有另一篇更大的“文章”等着县纪委监委来作。为此,湘潭县纪委监委着力建立健全了“全面培训+定期督导”“驻地监督+交叉监督”“合并考核+专题考评”“精神激励+物质奖补”制度体系。

在队伍管理上,湘潭县纪委授权各乡镇纪委对派驻村级纪检员进行日常教育管理、监督考核。而在监督方式上,探索由各乡镇纪委统一调配,一次一授权,开展跨村“交叉”监督检查,实现乡、村监督力量联动。

在考核评价方面,明确每半年由各乡镇纪委分别对派驻村级纪检员的工作情况进行点评,同时将派驻村级纪检员年度履职情况考核与村党组织第一书记考核合并进行,对表现特别优秀的,将在干部推荐、提拔、使用和评先评优中予以重点倾斜,真正把这支队伍抓起来、履职硬起来,为村“两委”换届、巩固脱贫攻坚成效、实现乡村振兴等工作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文/徐锡耿 陈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