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县:320名派驻村级纪检员到岗履职

来源: 湘潭廉政网 发布时间: 2020-12-28

近日,湘潭县纪委监委印发《关于在全县推行派驻村级纪检员制度的实施方案》,并对320名派驻村级纪检员开展了任前培训,标志着该县实现对全县320个村微权力运行贴身监督的“全覆盖”。

从今年4月份起,湘潭县纪委监委在该县石潭、杨嘉桥、花石等三个乡镇探索试行派驻村级纪检员制度,选派76名派驻村级纪检员到村开展监督。通过近8个月的实践,试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截至目前,各派驻村级纪检员共与驻在村支村“两委”成员开展一对一廉政谈话611人次,参与会议监督974次,参与扶贫领域监督检查781次,受理群众信访举报17起,对“三重一大”项目开展起底式再监督、再检查183次,发现并上报群众反映的问题17个,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19个,共促成立案3起3人。

“试点工作证明,派驻村级纪检员优先从村党组织第一书记、驻村帮扶队员或联村干部中推荐选派,他们长期驻村,对基层农村工作十分熟悉,同时随时参与村级事务管理,有近距离、全天候监督的‘先天优势’。我们正是总结了这些宝贵经验,在全县全面推开这项制度。”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道。

为捋顺派驻村级纪检员的履职边界,形成县乡村三级监督各有侧重、一体联动的工作格局,县纪委监委还明确了派驻村级纪检员的工作职责和履职方式,赋予派驻村级纪检员监督驻在村“两委”落实上级党委、纪委决策部署,督促村“两委”干部依法依规履职和廉洁自律等4项职责,通过开展日常监督、问题上报和教育提醒等3种方式,让监督更加细化、更具针对性。

“村级‘微权力’监督一直以来都是基层监督的短板所在,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的问题难以回避。本次县纪委监委在全县推行派驻村级纪检员制度,实行县派乡代管的模式,把村级监督变为上级监督,既能展现‘派’的权威,又能体现‘驻’的优势,正当其时。”该县谭家山镇纪委书记刘泽林感慨道。

既要派得下去,更要管得起来。下一步,县纪委监委还将进一步完善统筹指导机制,明确县纪委监委组织部门作为牵头单位,分片组织业务培训,定期下发专题工作提示函,并授权乡镇纪委对派驻村级纪检员加强日常教育管理、监督考核,真正把这支队伍抓起来,确保这320个监控“探头”在农村一线真正发挥作用,为接下来的村“两委”换届、巩固脱贫攻坚成效、实现乡村振兴等工作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湘潭县纪委监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