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重点精准发力 全力护航脱贫攻坚——专访湘潭县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颜炬

来源: 湘潭廉政网 发布时间: 2020-12-16

2018年、2019年,湘潭县连续获评全省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考核非贫困县一类单位。2020年,湘潭县纪委监委立足职责职能,聚焦重点精准发力,全力护航脱贫攻坚决战决胜。近日,湘潭县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颜炬接受了省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办公室的专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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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访湘潭县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颜炬。

湘潭县是如何推进扶贫领域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动态清零的?

颜炬:今年以来,湘潭县纪委监委在减存量、遏增量、防变量上积极作为,实现了2018年以来的60件扶贫领域信访件存量清零、动态清零。

一是在化解重点难点上下功夫。组织开展信访举报集中化解专项行动,明确委领导班子成员每周轮流接访,对群众反映的相关事项持续跟踪督办,尤其是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突出的“三多”信访件实行领导包案制,明确承办单位和责任单位,做到“四个到位”即问题查处到位、宣传解释到位、困难解决到位、不足整改到位。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委10名领导班子成员包案领办了10件“三多”件,现已全部办结。

二是在加强督促督办上下功夫。全面梳理起底2018年以来扶贫领域信访件,建立台账清单,实行动态销号管理。实行带“件”下访,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带头深入扶贫一线,采取“四不两直”“点穴式”的方式,对扶贫领域信访举报件办理情况开展了2轮次督导调研和专项检查。强化约谈督办,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典型的信访件和超期未办结件,定期召开信访专题会议,对疑难复杂信访件办理情况进行例行督办,并对办信不力的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提醒,共下发催办督办函38份。

三是在强化核查处置上下功夫。坚持扶贫领域信访举报“优先处置、提级办理”,实行直查直办、一查到底,对信访举报件提级办理5件次。切实抓好初信初访处置工作,明确专人专职负责信访举报受理登记,按照“当天受理、当天呈报、当天分流”,及时处置落实到位,同时加强片区联动,强化线索办理。今年以来开展初信初访处置工作专项检查3次。

四是在提升群众满意度上下功夫。结合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联点督查,组织县、乡两级纪检监察干部开展了信访举报集中“下访”活动,县、乡两级170余名纪检干部进村入户,解决群众反映的困难和问题300余个。同时,注重提升群众满意度,督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开展信访回访工作,做到扶贫领域信访件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着力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目前,共受理扶贫领域信访件5件,实名举报反馈均为满意。

湘潭县在推进基层精准监督、跟进监督,实现监督全覆盖方面有什么好的经验做法?

颜炬:今年,我们针对基层监督体系不够完善、对村级权力运行监督存在短板的问题,从5月份开始,探索实行派驻村级纪检员制度,按照“县派乡管”的模式,在石潭、花石、杨嘉桥三个乡镇试点,选派了76名村党组织第一书记担任派驻村级纪检员,监督支村“两委”干部依法依规履职和廉洁自律情况。目前试点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良好成效,得到了省市有关部门的高度肯定。主要做法:

一是构筑“一室三员”格局,强化“贴身”监督。各村设立纪检工作联络室,由派驻村级纪检员担任负责人,村党组织纪检委员、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为成员,整合村级监督力量,形成“各司其职、各有侧重、互相制约”的工作格局。充分发挥派驻村级纪检员长期驻村从事帮扶工作的“先天优势”,强化对支村两委干部的近距离、全天候监督。

二是聚焦小微权力运行,实现无死角监督。赋予派驻村级纪检员四项基本职责,采取“日常监督、问题上报、教育提醒”三种方式,聚焦村“两委”干部小微权力运行强化监督,特别是针对村干部贯彻执行脱贫攻坚政策过程中是否存在违规违纪问题开展监督,及时发现并向乡镇纪委或县纪委监委报送问题线索。截至目前,派驻村级纪检员开展“一对一”廉政谈话541人次,参与会议监督818次,参与扶贫领域监督检查724次,受理群众信访举报17起,发现并上报扶贫领域问题线索8条,立案3人。

三是实行“驻地+交叉”监督,破解熟人监督难题。派驻村级纪检员由乡镇纪委、监察办公室统一合理调配安排,灵活运用“驻地监督+交叉监督”,有效提升了派驻村级纪检员履职能力,实现镇村监督力量联动协作,解决了过去基层监督“熟人管熟人”“徒弟管师傅”等不好管、不敢管的问题。如今年7月花石镇纪委抽调3名派驻村级纪检员,参与全镇脱贫攻坚普查摸底及“回头看”监督检查,以“背对背”方式相互监督,客观公正地促推问题整改。下一步,我们将在全面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报经县委和上级纪委监委同意后,全面铺开派驻村级纪检员制度,打通基层监督的“最后一公里”。

下阶段,湘潭县纪委监委将采取哪些措施促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颜炬:一是坚定政治站位,压实“两个责任”。不断强化政治监督,继续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将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政策落实纳入日常监督、专项监督、巡察监督、审计监督的范围,督促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确保相关政策落地落实。

二是坚守为民情怀,提升“两个质量”。加强对脱贫攻坚后续扶持和乡村振兴实施政策的监督,围绕政策落实落地的各个环节,继续深入开展“一季一专题”专项监督,督促相关单位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质量和提升乡村经济发展质量上主动作为、积极作为。

三是坚持精准监督,紧盯“两个关键”。紧紧盯住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工作中的关键人和关键事,充分发挥信访举报、“互联网+监督”、派驻村级纪检员、乡镇监察办公室等监督平台的作用,推进精准监督、跟进监督,不断推动监督力量下沉。切实加强正在开展的村(社区)“两委”换届风气监督,从严整治拉票贿选、宗族势力等违纪违法行为,为选优配强村(社区)“两委”负责人把好廉洁关。持续纠治扶贫民生、就业创业、教育医疗、养老社保、工程项目招投标、农村占用耕地违规建房等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不断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坚强的纪律和作风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