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县纪委监委:一份直指“病灶”的监察建议书

来源: 湘潭廉政网 发布时间: 2020-07-17

“我们要深刻吸取典型案件传递给我们的警示意义和教训,作为一名司法工作者,心中始终要装着纪律和法律,做到修身慎行、怀德自重、清廉自守。” 7月15日,湘潭县司法局召开全县司法行政干部警示教育大会时,参加会议的县司法局政治部主任刘晏辰深有感触。

此次警示教育大会的召开,源于该县纪委监委发出的一份监察建议书。

事情要从2019年湘潭县纪委监委收到的一个问题线索说起。

2019年11月,县纪委监委收到县委第三巡察组移送的关于反映县司法局茶恩寺司法所原所长贺金南涉嫌在法律援助案件中违规收费的问题线索。

接到线索后,县纪委监委第二纪检监察室迅速组织初步核实。经查,2015年2月,贺金南受廖某委托代理其工伤赔偿法律援助案件,双方达成口头协议,待工伤赔偿费到位后,由廖某按照赔偿费总额15%的比例支付代理费。2017年9月,廖某获得工伤赔偿款16万余元。同年11月,贺金南收受了廖某给予的2.5万元“代理费”。其行为违反了《湖南省法律援助条例》有关规定,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四十二条、《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16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百零四条之规定,贺金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免职处理,相关违纪资金已清退追缴。

“你局工作人员在受理法律援助案件过程中,普遍存在对法律援助申请人经济状况审查把关不严,为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人员提供法律援助,违规领取法律援助补助……特向你局提出如下建议……”2020年6月,湘潭县纪委监委向县司法局发出监察建议书,明确指出现存问题,并从查摆问题、完善制度等方面对县司法局提出建议,要求自查自纠,堵塞漏洞,进一步强化源头防控。

“监察建议书建议中肯、切中要害,既是督促提醒,也为下一步我们工作改进提升指出了方向。”县司法局局长肖云祥介绍,本次召开全系统警示教育大会就是落实监察建议书的具体整改措施之一。同时,该局还组织对近三年来所办法援案件进行全面清查,出台《湘潭县法律援助审批指派制度》,严格法援申请人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条件的案件,要求承办人及时退还已领取的办案补贴。截至目前,已全部完成自查自纠,发现违规领取法援办案补贴3起3人。

善除害者察其本,善理疾者绝其源。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委针对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过程中发现的监察对象所在单位廉政建设和履行职责存在的问题,用好用活监察建议,先后发出监察建议书5份。同时,扎实做好后半篇文章,建立了监察建议书专项管理台账,对所有监察建议事项的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以上门回访、电话督促等方式跟踪督办,确保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着落,切实发挥监察建议书“利器”作用。

“在解决具体问题基础上,通过监察建议对问题根源和共性规律深度扫描,以点带面、举一反三,确保发出一份监察建议书解决一类问题,完善一批制度,实现‘四两拨千斤’的功效,真正把监察体制改革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湘潭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