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某某违纪案,未调取被审查人入党申请书,审查报告条规引用不精准”“李某某违纪案,调取书证提供人、调取人未按规定签名、盖章”……为切实保障和提高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质量,推动新时代新征程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近日,湘潭县纪委监委组织开展了全县纪检监察系统2024年度第一季度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在评查工作现场,评查人员从细微处为被评查案件“把脉问诊”,给案件质量进行“全面体检”。
本次评查由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牵头组织实施,抽调县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乡镇纪委的业务骨干10人组成3个评查组,对2024年度第一季度审结的12件案件开展阅卷评查,共评查出5大类17小类90余个问题,整理汇总形成评查情况报告,并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季度讲评会上讲评。
“在开展评查时,除了检查办案中的问题,遇到疑难问题评查组会及时探讨研究,不仅更新了纪法知识储备,还提升了业务实践水平。”青山桥镇纪委副书记李龙说。“即便此次没有评查我们办理的案件,我们收到评查材料后,也能逐条逐项对照检查,举一反三,确保不发生同样或类似问题。”县纪委监委驻县政府办纪检监察组组长唐清云说。
在此次评查工作中,县纪委监委坚持问题导向,在抽取案件时,重点选取疑难复杂、案卷数量较多的案件进行阅卷评查,力求全面、深入发现案件质量问题。评查过程中,评查组碰头集体研究有争议的问题,形成统一认识;评查结束后,案件审理室的片区指导人员组织各评查组组长共同研究疑难复杂问题、讨论评分情况,确保评查结果客观公正。
在评查过程中,评查组还会对被评查案件实行“一案一计分”,详细记录、梳理汇总案件问题、得分情况,由评查人签字确认;现场评查结束后,评查组形成“一案一评查报告”。评查报告形成后,反馈各办案单位、部门,加强督促指导,严抓整改工作,做实评查“后半篇文章”。同时,将评查报告抄送其他办案单位、部门。建立“双评查”机制,在案件评查时“以评代训”“实战演练”,除评查案件本身办理质量外,案件审理室还对评查人员评查工作开展质效情况进行打分和评定等次,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锻造高素质专业化的纪检监察队伍。
“案件质量是纪检监察机关执纪执法工作的生命线。近年来,县纪委监委建立健全案件质量评查常态化机制,落细落实‘一季度一评查一讲评、年度总讲评总考核’制度。接下来,我们将进一步深化以查促改、以改促治,强化案件质量‘共同体’意识,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湘潭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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