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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湖桥镇:派驻村级纪检员当起了调解员

来源: 湘潭廉政网 发布时间: 2021-07-16

“今天的调解结果,我们双方都很满意。吴书记,谢谢你!”近日,持续近一个月的纠纷问题终于调解好了,云湖桥镇古湖村派驻村级纪检员吴礼兵开心地笑了。

6月初,云湖桥镇古湖村接到纸盆组彭大红的电话,说他帮宁乡县三仙坳胡志兵家做事,因发生争执被对方用木板打伤了腿,现在人在医院治疗,宁乡市大屯云派出所也已出警,请求村上出面协调解决后续事宜。吴礼兵是古湖村第一书记、派驻村级纪检员,当时正在村上指导工作,一听说此事便很是重视。

考虑三仙坳属于宁乡地界,现在彭大红人在医院治疗,他家人肯定很着急,于是,吴礼兵立即去彭大红家了解情况,协调事宜。经过沟通,双方同意等彭大红出院后再协调赔偿一事。期间,彭大红先后辗转三家医院治疗,鉴定结果为轻微伤。

7月1日,吴礼兵约了当事人在宁乡市大屯云派出所进行第一次协调,双方因赔偿金额没达成一致意见,导致不欢而散。调解会后,吴礼兵与派出所对纠纷进行分析,并约定继续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

“他要是不赔钱,那就等着承担刑事责任!”调解会后,吴礼兵来到彭大红家做思想工作,性子倔强的彭大红丝毫不肯让步。

“你们是邻里,抬头不见低头见,因为这件事闹僵了,对双方都不好,你今天先冷静冷静,我下次再来”。吴礼兵知道,涉及到赔偿问题不是一两次就能调解好的,他已经做好了多次上门的准备。

“医疗费9500元,护理费3000元,后续治疗费5100元……”离开彭大红家后,吴礼兵拿出纸笔,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对赔偿事项及金额进行认真核算。同时,积极与宁乡市派出所沟通,让他们做好胡志兵的思想工作。之后,他又两次下户与彭大红进行沟通,从国家政策、医疗鉴定结果和邻里感情方面,与彭大红分析其诉求中合理及不合理部分,最终说服彭大红做第二次调解。

7月9日,第二次调解会如约召开。调解会从上午10点一直持续到下午3点。经过五个多小时的耐心沟通,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由胡志兵赔偿彭大红住院、医疗、护理、误工等费用共计29800元。

“等你腿伤好了后,还请你来我家做事。”胡志兵对彭大红说。在吴礼兵这位调解员的调解下,双方最终握手言和。(湘潭县云湖桥镇纪委 周紫轩 曹海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