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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醉驾被抓绝不是运气差

来源: 湘潭廉政网 发布时间: 2020-12-31

酒驾醉驾的危害人尽皆知。2008年世界卫生组织的事故调查显示,大约50%-60%的交通事故与酒后驾驶有关,酒后驾驶被列为车祸致死的主要原因。2011年5月1日,《刑法修正案(八)》中醉酒驾驶以“危险驾驶罪”正式入刑。党员干部酒驾醉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多项法律。然而,这么多党纪法规并没有阻止部分党员干部酒驾醉驾,每年因酒驾醉驾被各地通报的案例仍然不少,不少党员干部因此丢掉了“乌纱帽”,教训极其深刻。

严重危险的行为后果、党纪法规的严厉查处、众多案例的惨痛教训,为什么制止不了酒驾醉驾的发生?恐怕和很多人错误的认识有关。据报道,很多人酒驾醉驾被抓,竟然会认为是自己“运气不好”。比如一女青年在汕头醉酒驾车被查怨运气太糟;一男子八次酒驾被抓,不反省竟称运气不好。他们没有意识到这样做是极其错误的,是会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是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因酒驾醉驾遭遇车祸而伤亡的,绝不是孤例。血的教训,并没有唤醒人们的社会监督意识。如果有人纵火,肯定会有很多人举报,但是如果发现有人酒驾醉驾,只要不是和自身利益切身相关,就没有什么人主动举报了。缺乏应有的社会监督,也是酒驾醉驾案例多发的因素之一。

党纪严于国法,作为党员干部,酒驾醉驾自然是罪加一等。但是党员干部仅仅做到自己拒绝酒驾醉驾是远远不够的,还要带头抵制酒驾醉驾。这是保持党的纯洁性的需要,也是维护党和政府形象的需要。因此,我们要切实做好以下两个方面。

党员干部要做好宣传警示教育,引导广大居民群众心存敬畏,守住底线,坚决不酒驾、不醉驾。共同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和安全、和谐、文明的城市交通环境。不仅要劝导他人不酒驾醉驾,还要旗帜鲜明地鼓励身边人抵制酒驾醉驾,对违法乱纪且不听劝阻的人敢于举报。我们能做到劝导身边的人不要赌钱,同样的道理,也应该劝导他人不要赌命。要营造以酒驾醉驾为耻的良好文化氛围,绝不能有酒驾醉驾被抓是“运气不好”的荒谬想法。(雨湖区楠竹山镇纪委副书记 袁圣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