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工作动态 > 莲城网评

拒绝酒驾醉驾当拧紧思想“总开关”

来源: 湘潭廉政网 发布时间: 2020-12-31

近日,湘潭市雨湖区纪委就2017年以来雨湖区党员干部酒驾醉驾行为处分情况进行了通报。从通报的数据来看,酒驾醉驾违纪案件在全区各类违纪案件中“名茅前列”,占比17%,其中被给予留党察看以上党纪重处分的或撤职以上政务重处分的人数多达28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的规定,党员干部醉驾不仅会被判处拘役并处罚金,还将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酒驾醉驾害人害己,一次“任性”,悔及终身。雨湖区纪委关于酒驾醉驾受到纪律处分的情况通报,既是给我们广大党员干部敲响廉政警钟,同时也是以案为鉴,用身边事警醒身边人,给思想麻痹的党员干部“醒酒”提神。

众所周知,酒驾醉驾危害严重,违法成本高昂,代价惨痛,但为何仍有部分党员干部顶风而上,以身试法?纵观各酒驾醉驾者的心理,他们有的自以为“最近查得不是很严”能侥幸过关,有的自以为手握重权可以事后“了难”,还有的则是喝红了双眼飘飘然一脚油门开上了车……不同心态的背后,追根溯源无不是思想根子出了问题。

内因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对党员干部来说,思想的滑坡是最严重的病变。”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思想自觉是行动自觉的根基和前提。党员干部的思想根子一旦动摇,便容易放松对自己的要求,心思容易出“小差”,纪法意识开始逐渐麻痹虚化,面对各色诱惑原本坚定的理想信念变得摇摆不定。信念之堤一旦有了裂缝,行为上也就慢慢开始心存侥幸偏离了正轨,从最先的各种跑冒滴漏逐渐演变到目无法纪酿成大祸。

心存敬畏,行有所止。酒驾醉驾绝非小事,拒绝酒驾醉驾,务必要筑牢信仰之基,内外同向发力拧紧“总开关”,“拨正”思想根子。作为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应当修身养性为政以德,通过多读书、读好书,拿党纪法规“扫描”,同先辈、先进典型“对照”,不断加强思想道德修养和党性修养,自觉做到存敬畏、知戒惧、守底线,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各级党委要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做到管人管事管思想,坚持教育警示先行,通过廉政家访、廉政谈话、观看警示教育片等方式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宣传活动,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形成拒绝酒驾醉驾的行为自觉。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切实履行好监督第一职责,把监督“探头”瞄准酒驾醉驾者,联合交通部门开展“一案双查”,加大对酒驾醉驾的打击力度,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绝不姑息,让心存侥幸者迷途知返。

“知责任者,大丈夫之始也;行责任者,大丈夫之终也。”平安出行始于心,拒绝酒驾醉驾践于行。酒驾醉驾不是儿戏,广大党员干部务必要时刻牢记责任和使命,做到诺必践,言必行,管住嘴,守住心,带头拒绝酒驾醉驾,做好安全文明出行典范,唯有如此,方能对得住“党员”、“干部”的称谓。(雨湖区城正街街道纪工委书记 王珊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