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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争”系好党员的“廉洁扣”

来源:湘潭廉政网 发布时间: 2023-12-04

近日,单位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到县委党校参观廉政文化教育基地,感受颇深。在基地现场,一篇篇发人深思的文字,一个个触目惊心的数字,一张张幡然醒悟的警醒图像,一段段发人深省的视频,强烈地冲击了思想,震撼了心灵,让我清醒地认识到“纪律无情,法律带电”。只有做到自律、他律、律他的良性互动,才能扣好党员干部的“廉洁扣”。

争做慎独慎微的自律型党员。“道自微而生,祸自微而成。”慎独慎微,是我国自古以来倡导的一种自我约束精神,也是共产党人应有的一种修养境界。遵守党纪国法及规章制度、严格自我要求的自律型党员干部,在群众中才有说服力、凝聚力、感召力。作为一名党员,要始终保持一颗敬畏心、平常心,始终保持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警觉意识,始终心存敬畏、手握戒尺,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要时刻牢记“从善如登,从恶如崩”的古训,将政治自律外化为一言一行,要善于律心,确保心理不失衡;要长于律言,确保言语不示范;严于律行,确保行为不逾矩。胜人者有力,自胜者强。

争做“万众瞩目”的他律型党员。他律,顾名思义就是接受他人约束,接受他人监督。共产党员要把一言一行放到聚光灯下,让群众帮助我们“洗脸”“扫灰尘”,要把他律看成是对自己的鞭策和激励,要让主动接受监督成为自觉,通过他律获得进步。要发挥他律的监督作用,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常敲打,警示党员干部严守党纪国法行规,知敬畏、存戒惧,做到警钟长鸣,接受纪法文化的熏陶,筑牢守纪守法底线,将守纪守法理念真正铭记在头脑里、全面落实在行动上,时时处处体现在工作中。还要充分发挥“三会一课“的作用,要以“责”为中心,做到“他人守法守纪我有责”,敢于碰硬、敢于较真,对发现的问题,要积极履行党员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义务,要敢于揭露、查深查透,要不留私情、拉得下情面,做到客观公正、如实反映问题。要层层压实责任,“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让履行公权力、廉洁自律的情况全面接受各方面的监督。

争做“向我看齐”的律他型党员。律他是友善提醒、正面帮助、敢于惩恶。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在遵守他律、严格自律的同时,还必须勇于律他。律他,是自己对他人进行监督并开展批评,把自我约束的各项要求同样用来约束他人,做到“严于律己向我看齐,以身作则由我示范”。作为共产党员,“律他”是职责之所在,是初心之要求,是使命之使然,也是实现自身不断完善的重要保障,要勇于律他。出现苗头性风险时,要常怀友善之心,利用友善提醒的力量,让知“所为”更知“所不为”,传递友善正能量,提高风险的预见性。面临困难时,要给予正面帮助,关心思想进步、心理健康、学习进步、生活状况、个人发展,积极为其答疑解惑,攻克面临的难关。面对腐败现象和各种歪风邪气,一定要有说“不”的勇气,敢于出击、敢于斗争,决不能态度暧昧,畏首畏尾,犹豫不决。一旦发现身边的同志有不良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予以制止纠正,防止他们“泥潭深陷”,决不能因为是“身边人”就抱着“和稀泥”的态度,听之任之。否则,长此以往,必将危害极大。(湘潭县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陈春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