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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旗社区:学习政务处分法 学法用法履职尽责

来源: 湘潭廉政网 发布时间: 2020-09-09

“以暴力、威胁、贿赂、欺骗等手段破坏选举的行为,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较重的……已被纳入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三十二条》”。正值社区“两委”换届期间,为确保换届选举风清气正,选优配强干部队伍,近日,宝塔街道红旗社区利用“主题党日活动”,邀请街道纪工委书记上党课的契机,组织全体工作人员、社区党员干部集中充电,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以下简称《政务处分法》)。

学习会上,宝塔街道纪工委书记许少兵对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的出台背景、意义、条文内容一一进行了认真解读,同时结合身边的实例,生动地诠释了处分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会上还进行了热烈讨论和交流。

许少兵勉励与会人员,作为基层党员干部,我们应当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始终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勇于担当、尽职尽责,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切实增强自觉抵制各种不良风气侵蚀的能力。

为了巩固学习内容,提升学习效果,红旗社区特意编印了《政务处分法》简易小册子200余份,发放给干部群众和党员人手一册,确保人人都能随时学、随地学,真正做到学以致用,融会贯通,进一步掀起社区学法、懂法、用法、守法的活动高潮。(岳塘区宝塔街道红旗社区 董海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