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3起作风突出问题典型案例

来源:湘潭廉政网 发布时间: 2022-04-29

2022年“五一”、端午两节将至,为进一步纠治党员干部违规收送红包礼金、违规吃喝、违规使用公车等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节日病”,现就上述三类问题当中涉及公车管理使用的3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 湘潭市规划建筑设计检测有限公司总经理薛军长期公车私用的问题。2011年12月至2019年12月,薛军利用职务便利,固定使用单位新购置的一辆公车,并用于上下班和节假日、休息日因私往返长沙。在2016年6月湘潭市规划设计院接受市委巡察后,薛军仍不知止、不收敛。2021年3月,薛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2. 湘潭市河东大堤事务中心工作人员张航搏长期私车公养的问题。2014年11月至2021年1月,张航搏利用工作之便,私自使用公车加油卡为其私车加油86次,合计金额19191元。其中,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加油的次数占比40%。2021年5月,张航搏受到政务记大过处分。违法资金予以收缴。

3. 湘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白田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尹梦忠节假日违规使用公车的问题。2021年9月30日,尹梦忠私自将单位公车停放在其个人住处,并于国庆假期间先后4次驾驶该辆公车用于私人购物、接送家人和走亲访友。2022年3月,尹梦忠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上述3起案例,反映出少数党员干部对纪律规定充耳不闻,把“车轮上的腐败”作为自己的“节假福利”。有的把单位公车当成个人私车,接受巡察后仍无动于衷;有的在公车加油卡上大搞“跑冒滴漏”,把公车加油卡当私人“提款机”;有的对节假日公车管理规定视而不见、全然不顾,顶风违纪。殊不知,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此风不可长,此风必须刹!

心中有戒,才能行有所止。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此为戒,常怀“有令要行、有禁要止”意识,常念“手莫伸,伸手必被捉”教训,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打折扣、不做选择、不搞变通,做到以身作则、令行禁止。全市各级党组织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特别是“一把手”要种好自己的“责任田”,给自己、给干部戴上“紧箍咒”,看好自家门,管好身边人。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严”字当头,树牢规矩严之又严、纪律紧之又紧的观念,把“长牙齿”的监督检查融入日常、做在经常,切实部署开展好节假日期间作风建设明察暗访工作,从督促执行公车出行报备和公车加油卡管理、公务用餐审批、公务活动规范等“小切口”入手,亮剑“微腐败”,刹住歪风邪气,涵养清风正气,为加快建设“四区一地一圈一强”、奋力建设现代化新湘潭提供坚强作风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