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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学习宣传方案》的通知

来源:湘潭廉政网 发布时间: 2015-05-12


潭纪办〔2015〕3号

关于印发《〈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

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学习宣传方案》的

通    知

 

各县市区纪委,各园区纪工委,市直机关各单位、各人民团体纪检组(纪委、纪工委),各国有大中型企业及大专院校纪委:

现将《〈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学习宣传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湘潭市纪委办公室

2015年3月10日

 

《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论述摘编》学习宣传方案

 

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辑出版了《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以下简称《摘编》)。《摘编》共分9个专题,摘录了习近平总书记2012年至2014年期间的讲话、文章、指示等40多篇重要文献,其中许多内容都是首次公开发表。根据中央纪委、省纪委的《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迅速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开展深入学习和讨论活动。为确保学习效果,特制定如下学习宣传方案。

一、活动目标和内容

深入学习贯彻《摘编》,组织全市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摘编》及有关的辅导读物,使广大党员干部准确把握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大意义、形势任务和战略部署,用重要论述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二、活动对象

活动对象为全市党员干部,重点为全市副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

三、活动方式

1.广泛开展自学。全市副科级以上党员干部应做到《摘编》人手一册,各级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原原本本地进行自学。

2.组织中心组专题学习。各级党委(党组)学习中心组要将学习《摘编》作为主要内容,组织一次专题学习,采取邀请有关方面的专家学者讲座解读、观看中央纪委专题辅导片、组织座谈讨论等形式进行学习。

3.组织专题培训。各级各部门要以学习《摘编》为主题,采取一把手讲廉政党课、邀请反腐倡廉宣讲团成员解读、举办廉政讲坛、组织心得体会交流会等形式,在本单位组织专题培训。

4.纳入各级培训计划和内容。各级党校和各级各部门的培训机构要将《摘编》作为重要的学习内容,列入今年的教学计划和内容。市委组织部举办的主体班和各级各部门组织的廉政教育班等,要将《摘编》作为重要教材,组织领导干部进行重点学习。

5.刊发学习心得体会。以湘潭在线、湘潭廉政网为载体,将学习《摘编》心得体会择优刊发,部分优秀的心得体会文章将选送省纪委参加评选。

四、具体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把学习《摘编》作为履行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来抓。纪检监察机关(机构)要具体牵头负责,组织、宣传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制定具体方案,认真组织实施,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学习宣传《摘编》收到实效。

2.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以及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对各级各部门学习《摘编》的情况活动进行宣传,通过开辟专栏、专题等形式定期刊播,为活动开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各县(市)区纪委、市直单位纪检部门要及时上报本地区、本部门活动开展的主要做法、工作成效,市纪委宣传部将在湘潭廉政网上刊发各地上报的信息。(联系方式:市纪委宣传部:58583329,湘潭廉政网投稿邮箱:tanjixuan803@163.com)

3.开展督促检查。市纪委将对各级各部门开展《摘编》学习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并将学习宣传《摘编》的情况纳入各级各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年度考核内容,促进学习宣传活动的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