潭纪发〔2014〕3号
中共湘潭市纪委
印发《“党纪条规教育年”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纪委,各园区纪工委,市直机关各单位、各人民团体纪检组(纪委、纪工委):
现将《“党纪条规教育年”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湘潭市纪委
2014年4月30日
“党纪条规教育年”活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省十届纪委第六次全会暨全省反腐败工作会议和市十一届纪委第六次全会暨全市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推进反腐倡廉教育深入开展,按照省纪委统一部署,市纪委决定2014年在全市开展以“牢记宗旨、坚守底线”为主题的“党纪条规教育年”活动。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活动目标
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通过党纪条规学习教育活动,深化从政道德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掌握和熟知党纪政纪条规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增强党性观念、纪律观念和法制观念,筑牢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防线,提高防范廉政风险的能力,切实做到廉洁从政、依法行政。
二、活动对象
活动对象为全市党员干部,重点为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
三、教育内容
组织全市党员干部重点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以及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约法九章”、市委“九条规定”等党纪条规。各级各单位可以根据本地本部门实际,适当增加学习教育内容。
四、活动安排
“党纪条规教育年”活动期间,具体安排以下“七个一”的活动:
1.讲一堂党纪条规党课。各级各单位要把“党纪条规教育年”活动与党政一把手讲党课活动结合起来,以“学条规,守纪律,讲廉洁,做表率”为主题,年内在所在单位上一堂党纪条规专题廉政党课,进一步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的党性观念和纪律观念。各县市区纪委要协调组织、宣传、党校等部门把党纪条规列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在干部教育培训中设置党纪条规课程,纳入常规教学安排。
2.组织一次警示教育活动。各级各单位要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通过发生在身边的违纪违法事例、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阅读案例纪实文章等形式,组织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深刻剖析违纪违法案件产生的原因和危害,促使广大党员干部时刻警醒自己,切实提高拒腐防变的自觉性。年内,开展以案说法庭审教育,组织党员干部旁听法院公开审理涉及违反党纪条规的案件;组织全市党员干部观看《征拆黑洞——湘潭建设北路延长线系列腐败案剖析》和《“规划”错了的人生——湖南省长沙市市政建设局原局长顾湘陵违法违纪案剖析》等警示教育片。
3.开展一次党纪条规巡回宣讲活动。组织全市反腐倡廉宣讲团成员,以“严守党纪、廉洁从政”为主题,总结衡阳破坏选举案、市建设北路延长线征地拆迁系列案、原湘纺破产改制系列案的教训,在全市组织6场反腐倡廉巡回宣讲活动。
4.开办一个党纪条规教育大讲坛。以廉政讲坛为载体,联合市直机关工委,在全市各级各单位开办党纪条规教育大讲坛,专题解读重要党纪条规,各级各单位可邀请市反腐倡廉宣讲团成员进行宣讲。组织全市党员干部观看湖南教育电视台廉政频道举办的党纪条规教育大讲堂节目。同时,把党纪条规大讲堂节目纳入湘潭市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网络学院学习必修内容,要求全市党员干部进行学习。
5.组织一次党纪条规知识测试。重点测试党员领导干部对《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及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约法九章”、市委“九条规定”等基础条规知识的把握程度,测试成绩进行通报,记入廉政教育档案,并作为干部提拔、交流、重用和廉政把关的重要依据。同时,集中组织新任县处级(乡科级)干部廉政法规知识测试。
6.举办一次学用《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手册》交流座谈会。各级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手册》,撰写学习体会文章。10月,举办一次各县市区、园区、市直单位领导干部代表参加的学用《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手册》体会交流座谈会。
7.办好一个党纪条规学习教育宣传平台。在湘潭在线新闻网、湘潭廉政网等媒体开办党纪条规学习教育栏目,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门户网站要设置廉政教育专栏,及时下载更新党纪条规内容,认真组织学习,营造学习遵守党纪条规的浓厚氛围。
五、具体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亲自参与,纪检监察机关(机构)要具体牵头负责,组织、宣传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全力做好“党纪条规教育年”活动各项工作。要将党纪条规教育纳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和各级党校教育培训的必修内容;将“党纪条规教育年”活动融入正在开展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之中,把党纪条规作为学习提高阶段的学习内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机构)要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制定具体方案,认真组织实施,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收到实效。
2.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以及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对“党纪条规教育年”活动进行宣传,通过开辟专栏、专题等形式,定期刊播“党纪条规教育年”活动情况,为活动开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各县(市)区纪委、市直单位纪检部门要及时上报本地本部门活动开展的主要做法、工作成效,市纪委宣教室将在湘潭廉政网上刊发各地上报的信息。(联系方式:市纪委宣教室 58583329,湘潭廉政网投稿邮箱:tanjixuan803@163.com)
3.开展督促检查。市纪委将于10月下旬对各级各部门开展“党纪条规教育年”活动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将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县市区(园区)和市直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建设年度考核,促进“党纪条规教育年”活动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