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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政治工作是执纪执法的法宝

来源: 湘潭廉政网 发布时间: 2020-04-22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第四十四条规定:“审查调查期间,对被审查调查人以同志相称,安排学习党章党规党纪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开展理想信念宗旨教育,通过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促使其深刻反省、认识错误、交代问题,写出忏悔反思材料。”

思想政治工作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在审查调查过程中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运用政策感召和人文关怀,让审查调查对象充分感受到组织的良苦用心,主动交代问题,是纪检监察机关执纪执法的“法宝”。

2019年8月5日,经重庆市监委批准,江津区监委对滨江新城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赖万春采取留置措施。赖万春到案后,在办案人员的强大心理攻势和耐心教育下,第三天就交代了收受他人钱款100余万元的违纪违法事实。

“我都已经交代得差不多了,你们也该放手了吧?”在交代了部分违纪违法事实后,赖万春担心自己的受贿金额突破“数额特别巨大”这条线,开始表现出严重的畏罪心理,接受讯问时不再主动交代问题,以“不记得、记不清”“你们说了算,我都认”这种看似配合、实则抵触的态度对待,审查调查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必须把思想政治工作做得更细,把党性教育、政策感召和人文关怀结合起来,帮助他克服畏罪心理。”审查调查组迅速调整策略,找来党章、有关法律法规和赖万春的入党志愿书,与他一起重学党章、重温入党誓词,听他回忆自己入党时的想法和经历。

“我是1998年12月成为正式党员的,至今已经20年了……这些年来忙于工作和事务,早就把入党时许下的承诺忘得一干二净。”看到自己当初亲笔书写的、纸张都已经泛黄的入党志愿书时,赖万春的眼圈红了。

“赖万春同志,虽然你犯了错误,但组织不会放弃你,你要相信组织,争取从轻从宽处理。”办案人员始终坚持对赖万春以同志相称,最大限度避免言语上的尖锐和冷酷,并且结合发生在其身边的真实案例,给他详细讲解刑法和相关司法解释中关于认罪认罚、自首立功的章节,使其明白回避不是出路,只有主动配合审查调查,才能获得从轻从宽处理。

2019年中秋节,审查调查组的同志在给赖万春送餐的时候特意加了一个月饼,还带给他一份特殊礼物——妻子的一封信。“父母和孩子有我照顾,你不要担心,犯下的错要勇敢面对,争取宽大处理,我们等你回来……”赖万春拿着月饼,看完妻子的信,眼含热泪地说:“我从来不敢奢望在这里还会受到这样的照顾,过去犯了那么多错,确实感到万分惭愧和后悔。”

心里的“疙瘩”解开,赖万春实现了从被动靠拢组织到主动依靠组织的转变,清晰稳定地供述了收受他人财物300余万元的严重违纪违法事实,并写下了深刻的忏悔反思材料。

此外,在移送司法机关前,审查调查组应赖万春要求,协助其家属要回了他几年来一直没有追讨到手的43万元外债,全部用于清退赃款。

江津区纪委监委在审查调查工作中始终把思想政治工作摆在首位,坚持“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因人因事对症下药,不仅在党章党规党纪学习上、在谈话方式上、在日常生活上给予关心,更在情感上给予关怀,通过推心置腹的谈心谈话,减轻审查调查对象心理压力,达到思想转化、消除对立、认罪悔过的效果。去年以来,该区经审查调查后移送司法机关12人,全部实现主动认罪认罚。

“审查调查工作是严肃的政治工作,不光要查清案情予以惩戒,更重要的在于教育、挽救和转化,努力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江津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丁乙说。(段廷智 谭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