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湘潭市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公报
(2022年1月29日中国共产党湘潭市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国共产党湘潭市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于2022年1月29日在湘潭举行。出席全会的市纪委委员33人,列席213人。
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张迎春出席全会并发表讲话。市委常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领导同志出席会议。
全会由市委副书记、市长胡贺波主持。全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省十二届纪委二次全会部署和市委要求,总结2021年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22年任务,审议通过了李激扬同志代表市纪委常委会所作的《发扬自我革命精神 护航高质量发展 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湘潭提供坚强保障》工作报告。
全会认为,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深刻总结新时代党的自我革命的成功实践,深刻阐述全面从严治党取得的历史性、开创性成就,产生的全方位、深层次影响,对坚持不懈把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作出战略部署,是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基本遵循,是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行动指南。赵乐际同志的工作报告,就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做好2022年纪检监察工作作出全面部署。在省十二届纪委二次全会上,张庆伟同志的讲话充分肯定2021年我省全面从严治党取得的新成效,对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在新起点上纵深推进我省全面从严治党提出明确要求。王双全同志的工作报告,全面回顾2021年工作,对我省纪检监察工作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作了部署。
全会认为,张迎春同志的讲话充分肯定过去一年我市全面从严治党取得的新成效,对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省十二届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在新的起点上纵深推进我市全面从严治党、正风肃纪反腐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决贯彻市委决策部署,切实增强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政治自觉,扎实推进清廉湘潭建设。
全会认为,2021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市委坚决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锚定营造山清水秀政治生态目标不动摇,以上率下立规矩、树新风,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一线和群众身边延伸。在省纪委监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忠诚履职尽责、主动服务中心大局,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推动政治生态持续向好,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建设现代化新湘潭新征程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全会提出,2022年,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发扬自我革命精神,坚持严的主基调,坚持稳中求进、坚定稳妥,坚持实事求是、守正创新,坚持“三不”一体推进,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反腐,加快清廉湘潭建设,不断提升纪检监察机关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在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湘潭建设中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第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以强有力的政治监督推动党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落实落地。深刻把握纪检监察工作在推进党的自我革命中的职责任务,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重要论述走深走实。聚焦“三新一高”等“国之大者”、“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市委“四区一地”重大战略,着力发现和纠正政治偏差。巩固深化“洞庭清波”专项行动,进一步推进粮食购销领域专项整治,巩固违建别墅清查、乱占农村耕地建房等整治成效。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督促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等制度,严格执行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22条措施,严格落实市纪委监委对县市区政府“一把手”的监督责任,推动政治生态持续净化优化。
第二,保持反腐败政治定力,在“三不”一体推进上取得更多制度性成果和更大治理成效。重点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一把手”腐败问题以及领导干部家属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重点查处金融、国企、政法等领域和基础设施建设、公共资源交易等方面腐败问题,重点查处新型腐败、隐性腐败。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全方位实施联合惩戒。全力推进违规举债、虚假化债问题专项监督,扎实开展低效闲置土地专项监督,持续深化工程建设招投标专项整治。优化“查改剖”流程,加强同级同类警示教育,推进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治。协助组织部门加强对年轻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引导督促年轻干部扣好廉洁从政“第一粒”扣子。
第三,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锲而不舍纠“四风”树新风。着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深入治理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坚决查处乱作为、不作为问题,严肃惩治顶风违纪收送红包礼金、违规吃喝等顽疾。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做好容错纠错、澄清正名工作,着力构建新型政商关系,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加强领导干部家庭家教家风建设,以优良党风带动政风、引领社风民风。
第四,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让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精准护航乡村全面振兴,重点检查党中央惠民利民、安民富民和促进共同富裕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深入开展惠民惠农资金“一卡通”“清廉医保”、养老领域突出问题等专项治理,巩固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深化运用检举控告平台,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联动监督机制,深入推进县乡纪检监察工作一体化,全面实施派驻村级纪检员制度,推动监督下沉、监督落地。
第五,坚守政治巡察定位,充分发挥巡察综合监督作用和联系群众纽带功能。聚焦“两个维护”根本任务,贯通使用常规巡察、专项巡察、机动巡察和“回头看”等方式,年内完成对15个以上党组织的常规巡察。突出开展违规举债、虚假化债问题专项巡察和低效闲置土地专项巡察。压实党委(党组)整改责任,推动落实党委和政府分管领导履行“一岗双责”、推进巡察整改工作机制,促进监督、整改、治理有机贯通。认真推广使用试点工作经验和制度成果,更好发挥市级巡察机构在上下联动中的承上启下作用,打造“湘潭样本”。
第六,积极推动清廉湘潭建设,不断实现清廉元素向各领域各行业延伸。全面压实清廉建设主责,做到“抓系统就要抓创建,管行业就要管清廉”,制定实施好考核评价办法,形成工作闭环。推动清廉机关、企业、学校、医院、乡村、家庭等单元建设落细落实,培树一批群众身边“小微权力”廉洁规范运行的清廉单元样本。落实党中央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意见,充分利用湘潭丰富红色文化资源,弘扬传承毛泽东廉洁思想,让以清为美、以廉为荣的价值取向深入人心、蔚然成风。
第七,自觉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永葆忠诚干净担当政治本色。常态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坚持边学习、边调研、边工作、边总结,深化全员培训,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分类施策推进派驻机构改革,促进各类监督贯通融合,形成监督合力。严格落实纪检监察干部“负面清单”制度,坚决查处违纪违法、失职失责行为,切实做到“三防”“四慎”。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和社会各方面监督,当好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
全会号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纪委监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踔厉奋发、笃行不怠,埋头苦干、勇毅前行,坚定不移推动湘潭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湘潭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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