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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严把廉洁关口,抓实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

来源: 湘潭廉政网 发布时间: 2021-09-26

“2021年2月6日,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四级警长王某某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捎带槟榔给“关系户”屈某某,鉴于其本人通过填报《自查事项报告表》的方式主动向组织报告违规违纪行为,适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政策,经中共湘潭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党委会议讨论并报请市司法局党组同意,决定给予王智勇同志批评教育处理,并依据《湘潭市强制隔离戒毒所绩效考核方案》《分级处罚管理办法》之规定,给予黄色等级评定,扣发一个月绩效考核奖金。鉴于王某某的违纪违规问题已作出组织处理且不影响其正常晋级……”

“2021年9月17日22时许,市强制隔离戒毒所三级警长彭某某在市三桥河西下桥口涉嫌醉驾被雨湖交警大队朝值勤民警查获,目前正处在取保候审阶段,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党委已对其做出停职检查处理。鉴于上述情况我组认为,彭某某不宜晋级……”

这是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向征求意见单位市强制隔离戒毒所37名拟晋级民警作出廉洁自律审查情况反馈。

今年以来,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严把廉洁关口,认真履行监督职责,扎实开展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把好选人用人第一关,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截至目前,今年以来该组已进行党风廉政意见回复28批107人。

该组将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作为派驻监督机构强化监督途径的重要抓手,对征求党风廉政意见的办理事项、时限和回复等内容作出明确规定。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围绕信访举报情况、党纪政务处分情况和问责情况等方面联合会审,逐一核实是否有信访举报问题线索、是否因违纪违法被立案审查或问责,以及是否正在影响期内等多项内容,并及时出具廉洁审查复函,向征求意见单位进行反馈。

落实意见回复实行“谁审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对接收函件、组织核查、审批把关、结果反馈、建档留存、责任追究等一一作出规范,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全程留痕、有据可查。同时进一步加强违纪问题线索管理,严明审查纪律,加大问责力度,严肃追责因隐瞒或弄虚作假以致审查结论失准失实行为。(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