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教育“一把手”专刊(2017第4期)

来源:湘潭廉政网 发布时间: 2017-04-26

用双脚丈量责任

 

“用双脚丈量自己的责任。”前不久参加一个会议,谈到抓落实时,有人说了这样一句话。充满质感的话语,道出一个朴素道理:责任是靠实干来呈现的,越是责重山岳,越需要激发埋头苦干的实功、砥砺滴水穿石的韧劲。

《庄子·逍遥游》中说:“名者,实之宾也。”先有实干,后有名声,如果没有实干、实绩、实效作支撑,名声不过是虚名。功成名就向来是许多人追求的目标,但如果一开始就奔着名誉去,用尽心思却可能“有心栽花花不开”。更重要的是,是实效还是“虚效”,糊弄不了明眼人。做虚功、务虚名,肯定得不到老百姓的由衷掌声。

用双脚丈量责任,方知责任的分量。习近平总书记谆谆告诫,干部就要有担当,有多大担当才能干多大事业,尽多大责任才会有多大成就。“不做百姓不知百姓难,不做青天不知青天苦。”下几次基层就能发现,只有到了基层一线、百姓中间,才能真正知道身上的责任意味着什么,手中的权力应该用来做什么。看看那些百姓交口称赞的好干部,枝叶关情的公仆情怀、真抓实干的务实姿态,靠装是装不出来的。迈开步子、俯下身子,方能实现自己的个人价值与社会价值。

俗话说,穿袄提领子,牵牛牵鼻子。用双脚丈量责任,是为了把落实抓到点上。迈开双脚走到群众家中、田间地头,走到靠想象所不能到达的地方,切身体验群众生活中的酸甜苦辣,才能得到启发、汲取营养、获得智慧。在深入分析研究的基础上,拿出符合上级政策、切合本地本部门实际的招数,才能使各项工作思路和举措抓到点子上。迈开双脚到广阔天地中打拼,借助群众的慧眼及时发现履职尽责中的不足与短板,保持务实理性的精神状态,从而达到“为者常成、行者常至”的境界。

“头用来梦想,脚用来实践”,对有些人而言,世界上最远的距离不是从天涯到海角,而是从头到脚、从梦想到实践的距离。履职尽责务求实效,做起来并没有想象中那么简单容易,必须过好三道关:第一道是利他关,真正把群众而不是把自己摆在内心中;第二道是恒常关,以“功成不必在我”的胸襟做好长远工作,久久为功,善始善终;第三道是垂范关,落实不能停留在文件里、号召上,而应体现到身先士卒、率先垂范上,一级带一级,一级抓一级,以身作则促使各项任务得到贯彻落实。

今年全国两会上,就有许多用双脚丈量责任的表率。有的代表委员连续7年盯住电信诈骗犯罪不断建言献策,如今许多举措已经上升为国家政策。有的代表委员不辞劳苦调研土壤改良和土壤污染治理,不少建议被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采纳。我们把落实紧紧抓在手上,拿出“千磨万击还坚劲”的实干精神,诠释“一片冰心在玉壶”的恒久信念,定可以用改革发展实效托举起全面小康未来。

(摘自《人民日报》2017.03.22)

 

让“会干事”者有舞台

让“会来事”者没市场

 

在电视剧《宰相刘罗锅》中,乾隆皇帝身边经常出现刘墉、和珅两位大臣。有人认为,他俩是“会干事”和“会来事”的典型人物。在现实生活中,也会遇到类似他俩这样的人。那么“会干事”与“会来事”有着怎样的区别呢?

“会干事”的核心是实干精神,埋头苦干,业务过硬,内敛低调。“会干事”的人诚待左右,多是坚持原则,不媚上、不欺下,靠公职丈量人生,靠敬业诠释责任,靠本事胜任岗位,经常吃苦不言苦、干事不说事,不善作秀、不会邀功。因而,这样的人在工作中有时看起来会一时“吃亏”,但踏踏实实干事、不投机取巧的人,最终会始有所成,终有所就。

“会来事”大多夹杂着功利算计,八面玲珑,左右逢源,察言观色,巧舌如簧,善于变通且圆滑得很。把“眼亮、耳灵、嘴甜、手勤、腿快”的“勤奋”用在了竭力奉承之上,一门心思让领导舒心,却不管群众愿意不愿意、高兴不高兴。“会来事”看似可以借力、造势、乘东风,前途有戏,殊不知,靠花言巧语、弄虚作假的心机手段,终究经不起时间和群众的检验。

识人察人是选对人、用好人的关键所在。如果“会来事”的人受到赏识、得到重用,只会使“会来事”的“潜规则”大行其道,让埋头干事的人受气,能者不在职、贤者不在位,难免会寒了真正干事人的心。

对领导干部来说,识人是一种智慧,用人是一种胸怀。哪种人“吃香”,考验着领导干部的用人观念、思想水平和执政理念。

事业成败,关键在人。发展是第一要务,干部是第一保障。要着力于培植、涵养清风正气,营造一个注重实干、清正廉洁的良好政治生态。而要达到这样的目标,就要让“会干事”的人得到尊重、受到重用,把我们党识人用人的鲜明导向树立起来。一个单位如果“会干事”的人占了主流,则必然会稳步向上。

选人用人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风向标,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对政治生活危害最烈,端正用人导向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治本之策。选拔任用干部就要对各项纪律心存敬畏,规规矩矩按政策办事,老老实实按原则操作,不越雷池半步,不蹚禁区一寸,用铁的纪律保证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范有序。

(摘自《中国纪委监察报》2017.04.06)

 

俭以养德,俭亦是廉

 

清朝汤斌任江宁巡抚时,安于清贫,一日三餐常以豆腐汤佐食,人称“三汤巡抚”。后来,尽管官越做越大,他依然保持简朴的作风,因衣着朴素被称为“羊裘尚书”。这些衣食住行的小事,看似微不足道,却如同一面镜子,照见了为官者的做派与操守。

勤俭节约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对领导干部而言,俭亦是廉。曾国藩曾告诫子孙,“人一日所着之衣所进之食,与日所行之事所用之力相称,则旁人韪之,鬼神许之,以为彼自食其力也。”的确,一个人所吃所穿的,应当与所做的事、所用的力相匹配,只有这样才能得到认可。其实,无论何种身份,正常人每日不过三餐,起居不过一张卧床。心中的格局与人生的境界,从来与外在的物质享受无关。

老一辈革命家堪称俭与廉的典范。新中国成立之初,物资匮乏,百废待兴。毛主席一件毛巾睡衣穿了多年,朱德同志每顿不过是一碗米饭、三小碟菜、一个汤。回溯历史,从井冈山、延安到西柏坡,从“两个务必”到中央八项规定、反“四风”,我们党历来提倡艰苦奋斗、反对奢靡享乐。共产党人没有私利,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忆往昔峥嵘岁月,对于在危难中诞生、在艰险中成长的中国共产党而言,崇扬节俭精神又何尝不是葆有先进性的一个秘诀?

提倡节俭,决非是让干部当“苦行僧”。实际上,与普通群众相比,有些领导干部在工资待遇等方面并不差。在电视专题片《永远在路上》中,云南省委原书记白恩培面对镜头如此忏悔:我自己一年有十来万块钱,爱人是央企领导,一年也有几十万,完全够了。一些腐败分子正是由于丢弃了节俭的意识,纵容自己的贪欲,结果一步步滑向了罪恶的深渊,最终害人害己、追悔莫及。说到底,能不能坚守“俭”字,映照着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与精神追求。一旦放松懈怠,突破了做人做事底线,触碰了纪律法律红线,结局就不是好日子与苦日子之别了。

“廉不廉,看官员”,干部的生活细节是百姓观察党风政风的一扇窗口。党的十八大以来,从管住“舌尖”到看好“车轮”,从中央领导出行带头不封路到各级干部下基层自掏腰包吃工作餐……那些以前认为不可能做到的,现在已成常态;那些以前认为解决不了的问题,现在逐一得到破解。作风建设的巨变,验证了生活情趣非小事的道理,也警示人们必须从小节入手,持之以恒、久久为功,让俭与廉变成为官从政的自觉。

古人云,“居官之所恃者,在廉;其所以能廉者,在俭”。元代任仁发有《二马图》,画中一瘦一肥两匹马,分别代表勤政廉明的清官和欲望无度的贪官,耐人寻味的是,其中瘦马缰绳套在马颈上,意味自我约束,“瘠一身而肥一国”;而肥马的缰绳是松开的,意味脱缰,“肥一己而瘠万民”。以俭立德、廉洁从政,我们才能真正收紧自我约束,赢得群众的信任和称赞。

(摘自《人民日报》2017. 04.06)

 

报告个人事项,一笔一画里检验忠诚老实

 

近日,湖南郴州通报了2016年以来查处的8起处级领导干部不按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典型案件,谎报瞒报的内容涉及因私出国(境)、房产投资、购买股票、婚姻变化等情况。

无独有偶。就在此前不久,同省的衡阳也公布了一组数据:去年全市因查核发现不如实报告等问题受到批评教育、责令作出检查、诫勉46人,被取消继续提名资格、暂缓任用或取消提拔重用资格、后备干部人选、“两代表一委员”资格17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2人。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从上到下讲认真、讲铁律,对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者严肃查处、毫不留情,彰显了全面从严治党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也推动了领导干部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在看到不少领导干部因为谎报瞒报受到查处的同时,我们也欣喜地看到更多的领导干部对于填报个人有关事项高度重视,问得仔细、填得认真,生怕有一丝一毫差错、一点一滴疏漏。这一崭新气象,是我们党从严管党治党、不断扎紧制度笼子的结果,也是领导干部对党忠诚、遵守规矩、严格自律的体现。

制度是管长远、管根本的。就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来说,制度的笼子不断织密,制度的执行亮出“牙齿”,有力强化了对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有效防止了“带病上岗”“带病提名”“带病提拔”。无论是对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的多次修订完善,还是《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等法规对此的强调,都映射出“制度链条”的日益严密。而抽查核实力度的加强,对不如实报告或者存在其他问题的较真碰硬,则体现了切实维护报告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的持续“亮剑”。

纪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纪律。真正的共产党人,就应该堂堂正正、光明磊落,无事不可对党坦言,无时不应跟党交心。做“透明人”、不做“两面人”,向党组织说真话说实话,是领导干部最起码的政治觉悟、党性原则,也可以让党组织更加准确地掌握干部情况,及时提醒纠偏。那些不如实报告的领导干部,有的是存在蒙混过关的侥幸心理,有的是不以为意、把纪律当作“儿戏”,更有甚者是因为事涉贪腐、见不得光。殊不知,耍小聪明会吃大亏。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既是一个自觉接受组织监督的过程,也是一次对自身廉洁从政的检视反思,可以知不足、正衣冠。对每名领导干部而言,都是一堂不能缺席的必修课。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对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作出了新的明确规定,“领导干部必须强化组织观念,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个人有关事项必须按规定按程序向组织请示报告”。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一笔一画里都是在检验是否对党忠诚老实。该怎么填写,哪些要点必须注意,领导干部心里应该有数了吧?

(摘自《中国纪检监察报》2017.0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