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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人手记】公租房有“猫腻”?纪检委员来调查

来源:湘潭廉政网 发布时间: 2020-08-14

八月的一天下午,岳塘区宝塔街道红旗社区便民服务大厅来了一位40多岁的男子。“我要举报社区干部不给百姓办事!”他怒气冲冲,手上还拽着一个大大的行李箱,说是要以社区为“家”。

“大哥,有什么情况慢慢说。”我赶忙将他请到社区会议室坐下来,“来来来,喝杯茶,顺顺气。”

“和你说管用吗?连有车开的都能住进公租房,我怎么就不行?你们肯定拿了他的好处。”大哥情绪有点激动,用怀疑的眼光看着我。

“我是社区的纪检委员,负责监督社区干部履职,有什么问题你尽管反映,我们会给你一个满意的答复。”

在耐心细致的沟通后,我们终于搞清楚,这位大哥姓郭,今年44岁,未婚,父母双亡,去年刚服刑期满释放,7月又因意外摔伤在医院住院治疗,用了3万元多元,因身体原因一直未找到工作,社区得知他的情况后就协助他申请了低保,并从2019年10月起享受。

郭大哥没有房子,现租房住,今年6月中旬郭大哥向社区提交了公租房申请资料,前几天,他看到社区的低保户郭某某开车外出,还住在公租房,主观认为社区干部没有“一碗水端平”,就气势凶凶地提着行李箱跑来社区了。

“大哥,公租房分配有严格的审批手续。你反映的问题,我一定会调查核实清楚。”我与大哥约定好一周后答复,然后马上着手调查。

详细查阅办理申请公租房的有关政策后,我将社区已经分配到公租房的居民详细情况列出清单,一条一条仔细核对,发现已经办理实物配租的几位居民全部符合条件,不存在违规问题,至于他反映的郭某某有车问题,社区纪检委员和低保员成立入户调查小组,采取直接入户和邻里走访相结合的方式,对情况进行询问和核实,了解到郭某某当时是借朋友的车接自家寄宿生小孩放暑假回家。调查清楚后,我和低保员拿着材料来到大哥家中,就其反映的问题一一作了解答,并告诉郭大哥在他提出申请公租房后,社区低保员按规定对他的家庭收入、财产状况及住房状况进行了核实,7月1日社区召开了民主评议会,提出初审意见,并按审核配租规定流程报送到区民政局。通过我们的详细解释,最终他对我们的答复表示满意。

事情调查清楚了,郭大哥心中的疙瘩也解开了,这件事让我意识到,作为基层纪检委员要将群众放在心上,始终坚持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履职尽责、担当负责,才能为群众多办事、办好事、办实事。也让我相信,只要我们依纪依法履职尽责,只要我们充分关注群众诉求、守护群众利益,纪检监察工作一定会更加得到党员和群众的信任和支持。(岳塘区宝塔街道红旗社区 董海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