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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车岂能当作“保姆车”

来源: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 2022-07-20

“喂,请问是纪检组吗,这边有个情况想跟你们反映一下。我是市救助管理站的职工,住在屯溪区黎阳镇隆凤新村小区,前天我看到站里的公车到我们小区接站长杨某的家属出门,以前也看到过几次,这个问题你们管吗?”近日,安徽省黄山市纪委监委驻市市场监管局纪检监察组接到了这样一个举报电话。

在详细询问了相关情况后,驻市市场监管局纪检监察组迅速召开组务会,决定立即对该问题线索进行核查。核查组首先前往屯溪区黎阳镇隆凤新村小区调取当天的监控录像,视频中市救助站的公车果然出现在了隆凤新村小区,接走了一名老人。核查组根据掌握的线索初步分析该名老人很有可能是市救助站站长杨某的父亲。

在拿到相关视频证据后,核查组马上找到了杨某的司机张某,对其进行询问。“你前天有没有开公车出门?都去了哪些地方?”

面对核查组的询问,张某表现得极不自然,支支吾吾地表示:“我前天确实有开公车出门,但是都是公务”。

“你都接了些什么人?”

“我去接了一下杨站长,单位有急事要他处理。”

“那你有没有接其他人?”核查组的工作人员继续发问。

“没……没有。”张某显然有些心虚。核查组见张某不肯承认,拿出了当天的监控视频,在确凿的证据面前,张某很快承认近期多次接到站长杨某指示,开公车接送其父亲去医院治疗牙齿的相关事实。

核查组在掌握了关键证据以后,核查组找到了市救助管理站站长杨某进行谈话,杨某承认自己指示司机张某用公车接送自己的父亲去医院就诊一事,并当场表示已经认识到该行为的错误,今后一定会严格自我要求。

最终,驻市市场监管局纪检监察组根据其违纪问题性质,建议市民政局党组给予杨某诫勉谈话处理,责成杨某上缴私车公用产生的费用并向局党组作出深刻检讨。同时,为做实做细“以案促改”后半篇文章,驻市市场监管局纪检监察组向市民政局下发监察建议书一份,要求市民政局切实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加强对下属二级机构的监督管理,严防“四风”问题树倒根在、反弹回潮。(安徽省黄山市纪委监委驻市市场监管局纪检监察组 叶晓槐 || 责任编辑 王小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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