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邑黄梅,处鄂东端,邻接皖赣,山依大别,水入长江。此地,唐虞三代属扬州,春秋属楚,秦时为九江郡领辖。汉初建县,名曰寻阳;隋开皇十八年(598年),因境内有黄梅山、黄梅水而得名黄梅。
从这块小小的古老土地上,却走出过不少清官廉吏。他们清廉自守,志行高洁,任职一方,留下佳话。
贤母育子正家教
出县城东,沿县河东岸南行十余里,就与木鱼山迎面相遇。
斯是小山,形如木鱼故名。脚踏林荫小路,登上山顶,即见一座祠庙,此乃祭祀东晋名将陶侃的“陶公庙”。
《晋书·陶侃传》记载:“陶侃,字士行,本鄱阳人也。吴平,徙家庐江之寻阳。”意思就是,陶侃原籍鄱阳郡,吴国被西晋平定后,陶侃家迁居庐江郡寻阳(今黄梅)。
陶侃早年丧父,家境贫寒,陶母即以纺织谋生养子,供陶侃读书。陶母湛氏是历史上有名的贤母,她家教严谨,教子惜阴读书,树建功立业之志,还以忠顺勤俭为美德熏陶其子。
有一天,小陶侃蹲在地上,看着母亲织布。陶母便停下织布机,给他讲述“光阴似箭,日月如梭”的道理。陶母指着手里的梭子,对儿子说:儿啊,日子呀,就像这织布的梭子一样,飞得很快。如果读书不用心,日子一天天过去,可惜不可惜呢?小陶侃明白了珍惜光阴的道理,从此,他发奋读书,成长成材。
陶母不仅教导儿子好好读书,建功立业,在儿子入仕做官时,她更是对儿子勤加提醒。
陶侃在寻阳县曾做过鱼梁吏,是个负责河道、渔业管理的小官。其间,陶侃派人带给母亲一罐腌鱼。陶母见状,开口便问:“这是哪里来的?”来者回答:“是官府的。”陶母立即将腌鱼封好,退还给差役,并让来者捎信给陶侃:“你身为官吏,把公家东西赠送给我,这样做不仅无益,而且增添我的忧愁!”
陶侃去外地赴任之前,陶母再三叮咛,并递给他一个包袱,叫他到任后打开。到了目的地,陶侃打开一看,包袱里装有一块泥土、一只土碗、一块白土布。陶侃沉思许久,终于体悟到母亲的良苦用心:一块泥土,是教他永记家乡故土,莫数典忘祖;一只土碗,是教他莫贪图荣华富贵,要保持艰苦朴素本色;一块白色土布,更是教他为官要尽心恤民,廉洁自奉,清清白白,永不忘本。
“八王之乱”以后,陶侃崭露头角,战功卓著,仕途畅达。后来,陶侃官拜征西大将军、荆州刺史等,成为军政重臣。他平日严正端坐,军中府中诸事,千头万绪,毫不疏漏。有人来信,亲笔答复;迎来送往,井然有序。他常告诫部下:“大禹圣者,乃惜寸阴,至于众人,当惜分阴。”其勤勉严谨,一如儿时伴母夜织。
终其一生,陶侃牢记母亲教诲,并且告诫子孙不辱门风。陶渊明系陶侃曾孙,其官位虽不及先祖,清操却令世代仰止。任彭泽县令时,陶渊明力除陋规,倡导耕种“养廉田”,因不满督邮趾高气扬及索贿暗示,愤然挂印辞职。“不为五斗米折腰”,平常官吏难以做到。
同榜进士清如许
从城北苦竹乡出发,沿着蜿蜒的盘山公路而上,进入紫云山挪步园。此间,峰峦叠翠,云雾缭绕,空气清新。龙泉劈山而下,苍林翠竹风光妙绝。这里是明末官员汪可受告老还乡栖居之处,挪步园之名拜他所赐。
提起汪可受,聊斋读者或许对他有印象。蒲松龄在《聊斋志异·汪可受》中记述:“湖广黄梅县汪可受,能记三生。”传说他能记得前三生经历,如此聊斋故事,姑妄听之。但汪可受从小聪明,勤奋好学,仕途畅顺,清正爱民,这一点不假。
汪可受,字以虚,号静峰,出身黄梅书香之家,明万历八年(1580年)进士及第。初授金华知县,旋升礼部主事,历任员外郎、郎中、吉安知府、大同巡抚、兵部侍郎、蓟辽总督等职。万历四十八年(1620年)病逝,赠兵部尚书。
汪可受为官四十年,守操自律,政声卓著。任吉安知府六年,体恤百姓,打击豪强,扶助穷困,兴利除弊,重建损毁已久的白鹭洲书院,聘请名儒入书院讲学。他两袖清风,爱民如子,深受吉安百姓爱戴。离任多年以后,当地人仍对他念念不忘,在武功山主峰金顶建造祭坛“汪仙坛”,以纪念这位仙风道骨的汪知府。
石昆玉与汪可受,既是同乡,也是同榜进士。不仅如此,汪可受还曾师从石昆玉。两位同榜进士,仕途相似,奉公如一。
万历十九年(1591年),石昆玉调任苏州知府。当时内阁首辅申时行系苏州人,其亲属子弟在苏州仗势欺人为非作歹,地方官员慑于申时行权势,也充耳不闻。石昆玉到任不久,便下令抓捕这些嫌犯,并将其罪状上报申时行。而江苏巡抚李涞为了讨好申时行,竟诬陷石昆玉,将他送进监狱。
这时,年轻的苏州推官袁可立站出来,为石昆玉辩白伸冤。石昆玉刚直清廉,案件调查完毕没有发现任何问题,冤情很快昭雪。袁可立大声宣读判词,说得李涞羞愧难当,无处藏身,袁“读法声益厉”,最后竟然说得李涞自请辞官离去。申时行也同时辞职。
一位知府,一位推官,竟引得巡抚和首辅一并离职,可以说是正义的传奇了。
申时行辞职之后,继任首辅王锡爵也是苏州人。石昆玉并不刻意讨好于他,也不容许其亲属恃强凌弱恣意妄为。石昆玉刚正不阿,处富庶繁华之地,仍洁身自好,不谋私利,政绩突出,饮誉清流。尽管他后来担任更高职位,但在苏州为官十分亮眼,时人称之“石苏州”。
清风传家垂青史
位于县城东南的大源湖,连接龙感湖,盛产莲藕、鱼虾。自古以来,湖畔民众多以渔业为生,“清早船儿去撒网,晚上回来鱼满仓。”乾隆三十二年(1767年)正月,一户渔家喜得长子,这个孩子后来高中探花,他的名字叫帅承瀛。
帅探花起点高,以翰林院编修入仕,历任国子监祭酒,广西、山东学政,太仆寺卿、副都御史和礼部、工部、刑部、吏部侍郎等职。其间,多次任钦差大臣,负责查办山西雁平道福海、陕甘总督先福等人的贪腐案,审查并纠正山东富豪徐文诰冤案。
嘉庆二十五年(1820年)岁末,帅承瀛出任浙江巡抚。《清史稿》如此评价:“承瀛治浙数年,以廉勤著。”杭嘉湖三郡曾发水灾,他奏请留住漕粮以作赈济,免除米贩赋税,妥善安置灾民生活,不让一人流离失所。
道光四年(1824年),由于母亲去世,帅承瀛丁忧回籍。当时,属于巡抚名下经费的积余有八万两,衙门属吏告诉他,依照惯例,这银子可从库房提取,归其个人所有。帅承瀛坚决拒绝:“我拿这些银子何用?把它留下来,一半用以疏浚湖泊,一半用以资助贫苦读书人与鳏寡孤独者。”
帅承瀛廉洁,如家乡湖中荷花,出淤泥而不染。史载:“承瀛公官京师时,遇有文酒之会,呼召优伶者,必不赴。不知而至,则入座辄遁;同列强之,则不顾。”当时京官喜好风花雪月,常与优伶游宴,喝花酒;帅承瀛却不随波逐流,杜绝与之为伍。
帅承瀛晚年回归故乡,深居简出,布衣蔬食,接济穷人。他严格教育子弟,做人要规行矩步,堂堂正正。为官要清廉自守,不可贪恋钱财。有清一代,帅氏成为黄梅名门望族,子弟耕读传家,为官者承其清廉。
赵辛初(原名帅启泰,参加革命后改名)为帅承瀛六世孙,曾任湖北省副省长、文化部副部长、湖北省委书记、粮食部部长等职。赵辛初身居要职,严于律己,生活俭朴,从不搞特殊化。下基层调研,他总是轻车简从,不搞前呼后拥那一套;招待一律从简,不得奢侈浪费。一位曾任乡镇党委书记的老同志与笔者讲过一段往事:上世纪八十年代,他接待过下乡调研的赵辛初。午间进餐时,赵辛初不慎掉落几粒米饭,立即从桌面一粒粒捡起,送入嘴里吃了。在场人员非常诧异,赵辛初却淡然笑道:“一粒粮食一滴汗,不能浪费掉。”
赵辛初常说:“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决不能揩公家的油,肥自己的口,不能往共产党的脸上抹黑。”1978年,赵辛初随团去美国考察,回国后就将外交部礼宾司发给他的一套西服交公。离休以后,赵辛初认为组织上按规定给的房屋面积太大,于是把房子封隔一半退给国家,自家只住一半,另开一个门进出。
赵辛初离世,丧事从简,归葬故里,长眠山野。
青山作伴不知贫,翠竹为邻皆可意。(陈良)
上一篇:勇担风霜之任
下一篇:【据典话廉】林魁:只取一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