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纪检监察机关交由下级机关查报结果的信访举报问题的范围包括:
(1) 涉及领导机关、领导干部、重点领域和关键部位的违纪违法问题。
(2) 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和严重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问题。
(3) 征地拆迁、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与资源保护等方面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4) 联名信、集体访、越级访、多次重复信访反映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
(5) 其他需要交办的信访举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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