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湘潭市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公报

来源:湘潭廉政网 发布时间: 2024-02-05

中国共产党湘潭市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公报

(2024年2月5日中国共产党湘潭市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国共产党湘潭市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于2024年2月5日在湘潭举行。出席全会的市纪委委员35人,列席220人。

市委书记刘志仁出席全会并发表讲话。胡贺波、李激扬、杨真平等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及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领导同志出席会议。

全会由市委副书记、市长胡贺波主持。全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坚决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十二届纪委四次全会部署和市委要求,总结2023年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24年任务,审议通过了李忠同志代表市纪委常委会所作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坚定不移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工作报告。

全会认真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一致认为,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从统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高度,深刻总结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丰富实践经验和重要理论成果,系统阐释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科学回答了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三个重大问题,明确提出推进自我革命“九个以”的实践要求,为新时代新征程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了根本遵循。省十二届纪委四次全会,就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作出全面部署。刘志仁同志的讲话,对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十二届纪委四次全会精神提出了明确要求,强调要发扬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保持永远在路上的坚韧执着,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全面净化湘潭政治生态,为实现“三高四新”美好蓝图、落实“七个聚焦发力”要求、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全市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抓好落实。

全会指出,2023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市委紧跟省委安排部署,坚决扛牢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精准把握湘潭全面从严治党形势任务,坚持问题导向、靶向发力、系统施治,推动政治生态全面修复,社会风气向上向好,高质量发展稳中有进。在省纪委监委和市委的领导下,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主责主业,持续加大力度,不断提升质效,坚决向影响政治生态的顽瘴痼疾亮剑,正风肃纪反腐取得新进展新成效。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全会深入研判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实事求是指出纪检监察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不足,要求务实举措、切实加以解决。

全会强调,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为做好新征程纪检监察工作提供了强大思想武器和科学行动指南。要深刻领悟“为什么要自我革命”,始终保持“两个永远在路上”的坚韧执着;要深刻领悟“为什么能自我革命”,准确用好解决大党独有难题的重要法宝;要深刻领悟“怎样推进自我革命”,切实增强走好新的赶考之路的能力水平。要自觉把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贯彻到纪检监察工作和队伍建设全过程各方面,坚定不移把党的自我革命进行到底,以实绩实效书写人民满意的时代答卷。

全会提出,做好2024年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和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十二届纪委四次全会部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坚决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巩固拓展主题教育和教育整顿成果,推动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纵深推进正风肃纪反腐,纵深推进新征程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湘潭提供坚强保障。

第一,做实做细监督首责,全方位护航中心大局。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大政方针加强政治监督,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南和湘潭的重要指示批示落实情况开展常态化“回头看”。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突出位置,坚决防范和查处“七个有之”“低级红”“高级黑”等问题。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监督,持续深化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影响力为亲友牟利、“靠企吃企”专项整治,深化违规举债和虚假化债及融投资领域专项监督,常态化开展“洞庭清波”监督。务实求效推进日常监督,坚决纠治贯彻新发展理念不完整不准确不全面、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扭曲等问题,推动落实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

第二,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深挖彻查腐败问题。紧盯重点问题、重点领域、重点对象,落实“四个严打”“五个坚决”“六个严查”,把严惩政商勾连作为重中之重,坚决查处金融、国企、园区、医药、基建工程和招投标等领域腐败,坚决查处“一把手”腐败,严查“裙带腐败”“衙内腐败”。拓展反腐败深度广度,建立健全腐败预警惩治联动机制,加强廉洁风险隐患动态监测,精准辨识、有力惩治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加大对行贿行为的惩治力度,完善对重点行贿人的联合惩戒机制,着力铲除政治生态“污染源”。

第三,持续纠“四风”树新风,加固作风建设堤坝。深化“两带头五整治”专项行动,狠刹“吃喝风”“打牌风”“红包风”“送礼风”,严查“吃公函”“吃食堂”“吃老板”“吃下级”等问题。健全风腐同查工作机制,既“由风查腐”又“由腐纠风”。从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持从市直机关抓起、县处级干部改起,突出整治“表现在基层、根子在上面”的问题。持续深化“正作风、提精神、鼓士气”专项整治行动,坚持反向惩戒和正向激励相结合,做好容错纠错、澄清正名、查处诬告陷害、回访教育等工作,让党员干部把更多精力集中到推动发展、服务群众上,提升狠抓落实的执行力。

第四,坚持执纪执法为民,切实维护群众利益。深化“三湘护农”专项行动,深化“以学谋私”专项整治,深入开展医德医风和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坚决整治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持续整治大操大办婚丧喜庆、沉迷打牌等顽疾,高度关注村级债务风险,深入开展“走找想促”活动,促进基层治理提质增效。稳步实施对基层提级监督制度,推动监督向“最后一公里”延伸。畅通信访举报渠道,抓好初信初访办理,推进“四访”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第五,精准把握政治定位,提升巡察震慑力穿透力。学习贯彻新修订的巡视工作条例,有序推进对20家左右单位党组织的政治巡察,认真组织市、县政法领域专项巡察。强化市县上下联动,加强对县市区巡察工作指导督导,适时开展对乡镇街道的提级巡察。整合审计、财政等监督力量,探索运用“巡审同步”开展巡察。建立覆盖巡察整改全周期的责任体系和制度流程,强化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

第六,加快推进清廉建设,着力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推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纪委监委监督责任、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一体落实,督促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职责。聚焦重点领域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完善权力配置和运行制约机制,减少权力寻租机会。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切实解决对党规党纪不了解、不上心、不敬畏等问题。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和清廉单元建设,打造湘潭家风建设品牌。持续深化以案促改,加大对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等选人用人不正之风和政治掮客、“政治骗子”的惩治力度,破除“圈子文化”“江湖文化”等庸俗政治文化的不良影响。

第七,全面推进“三化”建设,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基层纪检监察监督的若干意见,整合基层监督力量,提升基层监督能力。优化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和监督检查、审查调查部门设置,加强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等纪委建设。完善案件质量内控机制,常态化开展案件质量评查。统筹抓好新出台的党内法规和监察法规贯彻落实,完善问责制度及程序。常态化制度化推进“四项监督”统筹衔接,健全以党内监督为主导、各类监督贯通协调机制。不断完善加强对“一把手”和班子成员监督的制度措施。

第八,发扬自我革命精神,锻造纪检监察铁军队伍。在思想上勇于自我革命,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决扛牢“两个维护”重大政治责任,做深做实干部政治素质考察。在廉洁上勇于自我革命,严防执纪违纪、执法违法,严防放弃原则、清廉失守,严防与问题官员和商人老板不当交往,始终做一尘不染的忠诚卫士、做遵规守纪的标杆。在作风上勇于自我革命,始终牢记“三个务必”、践行“三严三实”,用好深学习、实调研、抓落实工作方法,用创新思维、改革办法破解难题。在严管上勇于自我革命,巩固拓展教育整顿成果,做细做实对干部的经常性监督,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常态化检视突出问题,常态化清除害群之马,打造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纪检监察铁军。

全会号召,要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忠诚履职、勇毅前行,以更加昂扬的奋斗姿态、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推进正风肃纪反腐,为加快建设“四区一地一圈一强”、实现“三高四新”美好蓝图、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湘潭提供坚强保障、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