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卫兵在中国共产党湘潭市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来源: 湘潭廉政网 发布时间: 2017-01-22

对标看齐  持续加力

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在中国共产党湘潭市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17年1月20日)

胡  卫  兵


同志们:

刚才,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曹炯芳作了讲话,就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全会精神、做好今年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现在,我代表市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二次全体会议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刚刚过去的2016年,是很不平凡的一年。这一年,在省纪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上下精诚团结、苦干实干,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部署,“伟人故里、大美湘潭”的美丽画卷徐徐展开,清明清朗的政治生态正在形成。市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态度鲜明、领导有力,各级党组织责任上肩、严抓严管,广大干部群众大力支持、积极参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从严监督、强力反腐。全市上下纪律规矩意识逐步增强,党风政风持续好转,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坚持以上率下,层层压实“两个责任”。市委领导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与党员领导干部开展谈话提醒。市纪委通过调研督查、走访约谈、“一案双查”等形式,层层传导压力。全市共有40名领导干部、24个单位因落实“两个责任”不力受到责任追究。

--坚持严督实导,实现换届风清气正。把抓好换届风气监督作为全年头等大事,坚持把“九个严禁”“十个不准”作为严肃换届纪律的底线,做到严明纪律在前、教育提醒在先。组织党员干部集中观看《警钟》等三部警示片226场2万余人次。对换届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露头就打,严查严办,处理违反换届纪律问题3起。

--坚持一寸不让,深入治理“四风”陋习。紧紧扭住 “四风”问题不放,把日常监督检查与专项整治相结合,立案查处176起232人,点名道姓通报典型案件23起57人。尤其是严肃查处了6家行办违规发放津补贴和奖金补助问题,一次性处分处级领导干部12人,持续释放执纪必严、越往后越严的信号。

--坚持从严执纪,持续保持高压态势。把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放在首位,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案件22起、违反组织纪律案件39起。全市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831件次,处置问题线索1039条;立案748件,结案754件(含往年遗留案件),处分750人,移送司法机关26人。市纪委严肃查处了朱继平、董可德、贺正奇等县处级干部38人,同比增长40.7%,彰显了有腐必惩、除恶务尽的坚定决心。在强有力的震慑下,87名党员干部主动交代了违纪问题。

--坚持问题导向,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认真贯彻巡视工作条例,市委出台巡察工作实施办法,突出政治巡察定位,围绕“四个着力”、紧扣“六项纪律”,发现问题、形成震慑。市委开展2轮巡察,对16个单位党组织进行“政治体检”,发现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34条,立案查处8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

--坚持维护民利,推动正风反腐向基层延伸。紧盯精准扶贫、“三资”管理、惠农补贴、低保救济资金管理使用等重点领域和环节,推进“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全市立案调查244件,处理319人,通报典型案例85个,点名道姓曝光112人,追缴、清退违规违纪资金1417.8万元,群众获得感不断提升。

--坚持严管厚爱,不断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全面落实纪委书记和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特别是把乡镇纪委作为一套班子来建设,全市45个乡镇共配备纪检监察干部128人,纪委书记、副书记专职专岗比例均达100%,纪检干事专职专岗达到95%,纪委委员专职比例比上届提高了2.6倍。坚持优进高出,加大纪检干部交流力度,激发队伍活力,县市区纪委领导班子的交流面达到1/3以上。出台《关于加强委局机关纪律审查流程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健全内控机制。对纪检监察干部违纪问题零容忍、不护短,全市立案查处纪检监察干部12名。

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但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刚刚结束的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和十一届省纪委二次全会,就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市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了建设“伟人故里、大美湘潭”、率先迈向基本现代化的宏伟蓝图,对推动我市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的建设作出了具体部署。2017年,是落实省、市党代会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关键之年,抓好今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十分重要。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省纪委二次全会和市委工作要求,抓住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这个重点,瞄准营造山清水秀政治生态、建设清明清朗之地这个目标,强化党内监督,加强纪律建设,深化标本兼治,狠抓责任落实,从严管好队伍,以坚强的政治定力和奋发有为的担当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和优异的工作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一、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营造山清水秀的政治生态

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督促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增强“四个意识”,牢记“五个必须”,防止“七个有之”。各级纪检机关要提高政治站位,善于透过现象看问题、抓本质,不管违反哪方面的纪律都要从政治上去审视、去检查。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经常主动向上级看齐,时刻紧绷政治纪律这根弦,使监督检查具体化、项目化、精细化。加强对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省委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和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当“两面人”,空喊口号、不见落地,拉小圈子、搞阴谋诡计,对抗组织审查等行为,严肃查处政治利益和经济利益相互勾连等问题,以铁的纪律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维护政令畅通。

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原则性战斗性。深刻领会《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的基本精神,把握党内政治生活的方向目标、原则要求和重点任务,切实把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实基础和有力抓手。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原则性和战斗性,党委书记要发挥表率作用,发现问题及时谈话提醒,严肃认真提意见,满腔热情帮同志。上级党组织要加强对下级党组织民主生活会的督促指导,参加生活会要严肃认真点评,见物见人见细节,见事见问题见思想。领导干部对群众反映、巡察反馈、组织约谈函询的问题,要在民主生活会上说清楚、谈透彻。纪检监察机关要开展对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决策、县处级党政正职“三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制度、谈心谈话、请示报告等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坚决纠正和查处各种违反制度的行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加强对领导干部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廉洁纪律情况的摸底排查,完善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坚决落实提拔任用干部“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线索具体的信访举报必查”的要求,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对政治上有问题、搞团团伙伙的干部要一票否决。对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违规违纪行为“零容忍”,坚决查处跑官要官和买官卖官行为,坚决反对向党伸手要职务、要名誉、要待遇,坚决禁止向组织讨价还价、不服从组织决定等行为。

二、扎牢扎紧制度笼子,切实强化党内监督

紧紧抓住“关键少数”。紧紧围绕对党忠诚、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遵守党的纪律,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的监督。上级党组织“一把手”对下级党组织“一把手”平时要多过问、多提醒。领导班子成员发现“一把手”存在问题,要及时向其提出,必要时直接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各级纪委是党内监督专责机关,要切实加强对同级党委领导班子的监督,每半年向上级纪委报告一次同级党委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执行民主集中制、廉洁自律等情况。

深入推进市县巡察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奔着问题去、带着问题回,发现问题更精准,揪住问题不放松,着力提升震慑力。改进巡察工作,把被巡察单位政治生态情况作为重点内容,加强对领导干部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等情况的巡察监督,体现“政治体检”要求。继续围绕“六大纪律”,突出“四个着力”,盯住“三类人”,把握“三个时间节点”,在巡察力度和范围上提质加码。创新巡察方式,加强力量统筹,实行常规巡察与“轻骑兵”、“小分队”式专项巡察相结合的“双轮驱动”模式,对巡察过的地方和单位,多杀几个“回马枪”。切实用好巡察成果,对敷衍整改、责任不落实、甚至对抗巡察的,要抓住典型,严肃追责。加强巡察机构和队伍建设,加大培训力度,提高队伍素质。

加快推进市县纪委派驻监督全覆盖改革。认真落实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单独考核、述责评议等办法,实现规范化、常态化。完成市纪委派驻机构改革,加快推进县市区纪委派驻机构改革,做好派驻纪检组干部选配工作,明确职责权限,理顺工作关系。建立市纪委常委分管、纪检监察室联系派驻纪检组的制度,加强日常管理和业务指导,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充分发挥派驻机构的“探头”作用,围绕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的重点问题,盯紧看牢被监督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派驻纪检组要带着实际情况和具体问题,定期向市纪委汇报工作,有问题而没有发现问题是失职,发现问题不处理不报告是渎职。对“一把手”出现重大问题,或者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的,必须追究派驻纪检组长责任。派驻纪检组与所在单位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是上级纪委对下级党组织的监督,派驻单位党组(党委)要自觉接受监督,全力支持派驻纪检组工作。

认真抓好问题整改。各级党委(党组)应如实记录、集中管理党内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和线索,及时了解核实,作出相应处理,不属于本级办理范围的应当移送有管理权限的党组织处理,确保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做到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

三、坚持挺纪在前,全面加强纪律建设

强化纪律教育。深刻剖析本市典型案件,系统整理违纪干部忏悔录,用好用活身边的反面教材,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发挥教育、警示和震慑作用。继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深入挖掘和汲取湘潭红色基因、家规家风、乡规民约中蕴藏的廉洁文化元素,扬善抑恶、扬美抑丑,打造莲城廉韵品牌。充分运用廉洁湘潭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将纪律宣传教育延伸至每一个党组织、每一个党员干部,做到全覆盖、常态化。

加强廉政风险防控。认真落实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得在其分管领域、工作地方和业务范围内经商办企业的规定。落实防止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在信贷、保险、债券等金融活动中谋取私利的规定。严格遵守《严禁违规插手干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九不准”规定》,领导干部一律不得批条子、打招呼,不得以任何方式插手干预公共资源交易。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监督检查,对暗箱操作、“提篮子”、“白手套”、打着领导旗号揽工程、搞项目等违纪违法行为,一查到底、严惩不贷。

有效运用“四种形态”。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各级党委要运用好第一、第二种形态,把红脸出汗作为经常性手段,抓早抓小、动辄则咎,教育引导各级党组织增强主责意识,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加强信访举报形势研判,落实问题线索集中管理和排查制度。抓好对反映党员领导干部问题线索的谈话函询,扩大谈话、函询覆盖面,对已谈话、函询的问题加强抽查核实,对不如实说明情况、欺骗组织的,要严肃处理并通报曝光。

四、严防变异反弹,深入纠治“四风”陋习

加大正风肃纪力度。继续坚持抓关键节点与严管平时相结合,事前、事中和事后相结合,“八小时之内”与“八小时之外”相结合,重点整治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收送红包礼金、变相公款旅游、涉赌涉毒等各种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执纪审查中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要先于其他问题查处,并一律曝光。在盯紧领导机关的同时,进一步加强对园区、市属企业、平台公司和市直单位二级机构的监督。要针对“四风”问题隐形变异、进化变种、借壳重生的新形式、新动向、新表现,进一步创新检查方式,深挖细查,严格执纪,坚决防止反弹,不断巩固和拓展纠“四风”成果。充分发挥湘潭廉政网和“廉洁湘潭”微信公众号作用,发动干部群众监督,让“四风”问题无处遁形。

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组织开展作风建设“回头看”,全面检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市委九项规定精神措施执行情况,查漏补缺,完善制度。要对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从严从实要求,对已有制度进行系统梳理,督促各级各部门把制度的笼子扎细扎紧扎牢,及时纠正制度执行中的悬空、缩水、走偏、变形等问题,不符合规定的要坚决纠正,存在的问题要立即整改。领导干部要专题报告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公务接待、调查研究、新闻报道,加强公务用车改革后续管理,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树立宽容失误、鼓励创新的执纪导向。坚持“三个区分开来”,探索建立容错纠错机制,用最大热情保护党的好干部,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旗帜鲜明地为敢于担当、改革创新、干净干事的干部撑腰鼓劲。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合理界定容错免责的认定情形,重点是“四看”:一看行为动机,是出于公心还是源于私利;二看决策程序,是民主决策还是个人拍板;三看行为后果,是巨额损失不可挽回,还是轻微损失仍可补救;四看政策底线,是明令禁止还是先行先试。同时,要严格认定程序,坚决防止把容错机制当作违纪违法的“挡箭牌”,区分性质,慎重处理,做到“既不冤枉一个好人,也不放过一个坏人”。

五、除恶务尽,强化震慑,不断加大执纪审查力度

巩固惩治腐败压倒性态势成果。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开展问题线索“清仓起底”行动,坚决把存量减下来。突出惩治重点,加大对工程建设、国企改制、征地拆迁等领域的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查处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三种情况同时具备的,要立即查处。越是新提拔到领导岗位上的干部,越要从严要求、从严监督。加强统筹协调,坚持追逃防逃两手抓,让腐败分子无处藏匿。

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按照省纪委部署,加强上下对接,搭建“互联网+监督”平台,深化“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治理成果。以扶贫领域、惠农资金为重点,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督促相关职能部门担负起项目资金监管的主体责任,对“拔毛”的单位和个人要从严追责,加重处理。“拔了的毛”要还回去,不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市纪委要直接查办、挂牌督办一批典型案件,县乡纪委要把查处“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作为主要任务。

不断改进执纪审查方式。进一步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的作用,形成反腐败工作合力。对巡察、司法、审计、财政、信访和舆情发现的问题线索,要以纪律为尺子,定期研究分析,提高分析研判质量。落实执纪审查工作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要求,严格执行线索处置和执纪审查情况报告制度。严格审查工作纪律,坚决查处私存线索、以案谋私、跑风漏气等行为。依规依纪、安全文明开展执纪审查。严格审理把关,体现宽严相济原则,力求纪、理、情相统一。切实做好执纪审查“后半篇文章”,加强处分决定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做好受处分干部的教育回访工作。

六、以问责促担当,全面落实管党治党责任

压紧压实“两个责任”。党委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好班子、带好队伍、当好表率,领导班子成员要履行好分管领域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坚持原则、敢于担当。要继续通过宣传督导、约谈等方式层层传导压力。要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作为监督执纪、巡察和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着力解决“喊在党委、干在纪委”、“把纪律挺在前面就是把纪委书记挺在前面”以及少数副职领导“当看客”等问题。按照省纪委部署,今年要对贯彻执行省委落实“两个责任”意见和“两个责任”操作手册情况开展专项督查。

形成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常态。没有问责就没有担当。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问责方式,建立健全问责情况定期报告、典型问题公开通报制度,使问责形成制度、成为常态。牢牢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用好问责这个手段,对因责任缺失、监督缺位造成“四风”和腐败问题多发频发的,选人用人失察、任用干部连续出现问题的,巡察整改不落实的,都要严肃追究责任。加大市本级责任追究力度,以上率下,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七、严字当头,实字托底,建设一支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执纪铁军

强化担当精神。纪检监察干部要在政治思想上有更高标准,在纪律作风上有更严要求,对党绝对忠诚,对人民无限热爱,对腐败分子无比痛恨,置个人名利于度外,牢记职责使命,敢抓敢管、敢于亮剑。要甘于做孤独的监督者,带头守纪律、讲规矩,始终做到一身正气、两袖清风,始终坚持严细深实的工作作风,用勇于担当的具体行动诠释对党和人民的忠诚。

强化内外监督。强化自我监督和自我约束,把监督执纪权力关进制度笼子。创新组织制度,将执纪监督和执纪审查职责分开,使各环节既相互协调又相互制约。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按照傅奎同志“刀刃向内”的要求,严守执纪监督工作规程、工作程序、工作要求,找准执纪审查风险点和薄弱环节,重点管好室主任,规范审查组组长权限。严格执行纪律审查“十不准”规定,定期抽查信访举报和审查案卷。建立纪检监察干部干预执纪审查记录制度,对泄露案情、以案谋私等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在加强内部监督的同时,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及时向人大报告工作,向政协和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通报情况,进一步发挥党风监督员、特邀监察员的监督作用。

强化能力建设。按照省纪委部署,开展“素质提升年”活动,搭建队伍建设平台,对标中央纪委、省纪委,学先进、找差距、补短板、强素质。发挥机关党委和党支部的作用,加强纪检监察机关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能力建设,以党的建设带动各项工作,把市纪委机关打造成一个强大的监督执纪问责“指挥部”。进一步加大专题培训、系统培训和考核激励力度,全面提升纪检监察队伍工作能力和水平。加大纪检干部轮岗交流力度,激发队伍活力。推进县乡纪检监察工作一体化管理,加强国企、高校、医院、工业园区及市直单位二级机构纪检组织建设。加强纪检监察机关信息化建设,建立情况明、数字准、可监控的数据库,为监督执纪插上科技的翅膀。

同志们,不忘初心,方得始终;继续前进,使命光荣!让我们紧紧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纪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振奋精神,群策群力,撸起袖子加油干,乘胜追击不歇气,以监督执纪问责的新常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为建设“伟人故里、大美湘潭”、率先迈向基本现代化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