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进日常监督常态化,进一步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增强拒腐防变能力,韶山乡纪委将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作为重中之重工作来抓,从日常管理细微处着手,在乡机关推进“六不让八不准”纪律规定,进一步净化干部风气。
强化赶超意识,竞做争先创优“带头人”。对机关干部日常工作行为进行规范,要求切实做到“六不让”:即不让该办的事在我手中延误、不让不该办的事在我手中办成、不让工作差错在我手中出现、不让人民群众在我这里受冷落、不让腐败现象在我身上发生、不让政府形象因为我而受损。
强化服务意识,争做广大群众“贴心人”。要求机关干部不准违反机关管理制度,切实做到“八不准”:即不准无故迟到、早退、上班中途离岗外出,有事必须请假;不准上班时间办私事,离岗,窜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不准推诿扯皮、随意拖延办事时间,延误群众反映的和领导交办的事项;不准违规、违章、违权办事;不准以权谋私、吃拿卡要;不准拉帮结派、闹不团结;不准对群众生、冷、横、硬,将群众拒之门外;不准散布无根据的小消息、非议他人、搬弄是非、制造矛盾。
“我将从自己做起,认真遵守‘六八’纪律,把时间和精力多用在工作上,多用在学习和提高自身素质上,少一点浮躁,多一份踏实,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求真务实的扎实作风,以脚踏实地的行动和一点一滴的努力,圆满完成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韶山乡党政办主任周莹说道。
通过“六不让八不准”纪律规定,韶山乡纪委全面加强了机关效能建设。(韶山市韶山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