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通报4起作风突出问题典型案例

来源: 湘潭廉政网 发布时间: 2022-04-08

关于4起作风突出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近日,《中国纪检监察》杂志刊发文章《看看这些不推不干的“躺平式干部”》,揭露的干部“躺平”问题需引起我们高度警醒。结合我市当前正在开展的“正作风、提精神、鼓士气”专项整治行动要求,现将我市查处的4起“精神不振”作风突出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 湘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批服务科科长黄欣在黑臭水体治理过程中不正确履职,贻误工作的问题。2017年11月至2019年9月,黄欣时任该局城市建设管理科科长,在黑臭水体整治方面盲目乐观,“过关”思想严重,将黑臭水体整治重点放在临时性举措上;对建设单位仅采取临时清理垃圾、清淤等方式应付检查的做法,不予制止和纠正;组织项目设计审批、竣工验收不严。2022年2月,黄欣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2. 湘潭县谭家山镇谭家山村原党总支副书记楚建高在危房改造项目审核中失职失责,放任违规申报的问题。2015年,楚建高时任坪塘村(2016年并入谭家山村)党支部书记,对明知不符条件的申报危房改造行为,因申报对象为村干部亲属而不予制止,未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就签字同意,致申报对象违规获取危房改造资金1.5万元。2021年9月,楚建高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上述资金责令退缴。

3. 湘乡市月山镇财政所副所长、村级财务会计代理中心主任潘向华在项目申报验收中把关不严、走过场的问题。2014年至2016年,潘向华时任该镇财政所项目专管员,对月山镇原水口村村主任张贱平等人虚增开支的项目申报程序把关不严,现场监督不到位,工程量核算、工程验收走过场,在未核实项目真实性的情况下就签字认可,致使张贱平等人通过上述项目套取资金69.4万余元。2021年11月,潘向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张贱平等涉案人员分别受到刑事处罚或纪律处分,违纪违法资金予以收缴。

4. 雨湖区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副大队长赵金山思想消极、自我懈怠的问题。2021年3月,赵金山抽调至雨湖区委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办公室协助工作期间,不服从该办工作安排,工作不认真、不负责,被退回原单位。2021年3月,赵金山受到内部通报批评、责令书面检讨和暂停其司法警察大队副大队长职务的处理。

通报指出,思想是作风建设的第一粒“扣子”,思想松懈是作风建设最大的敌人。上述案例反映出我市少数党员干部,有的工作标准不高,认为“过关”就行,只要不出事、宁愿不干事;有的履职“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谁都不想得罪;有的做工作“走过场”“搞形式”,监管领域接连“失防”;有的安于现状、见怪不怪,得过且过。这些行为,究其根本,是思想出现了偏差,“不喊号子不拉纤,撸起袖子一边看”,怕得罪人、怕出问题、怕担责任,结果往小说是贻误工作,往大讲构成违纪违法,本人终将自食其果。

通报强调,逆水行舟用力撑, 一篙松劲退千寻。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汲取以上案例的深刻教训,对照审视当前状态,扪心自问,思想“躺平”怎能事业“躺赢”?在当前进入新时代、奋进新征程的道路上,更要以思想破冰引领精神提振,从“躺平”中“起身”,捧一颗滚烫初心奔赴信仰高地,大力发扬担当和斗争精神,争做“三牛四干”的表率。全市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要出重拳、下猛药,坚决履行持续加固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堤坝的主体责任,对照检视问题,以正向激励打破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的怪圈,督促管辖的党员干部强化“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责任担当,紧盯目标,勇敢闯、大胆创、拼命干,努力营造全员“争第一、抢第一、创第一”的干事创业氛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以精准问责推动责任落实,以容错纠错护航创业热情,聚焦“七不”现象和“十种”问题,从“精神不振”问题开始逐一整治,找“病根”、除“病灶”,把“板子”打到具体人身上,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全面从严治党就在身边、正风肃纪反腐就在身边,不断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和群众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