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纪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来源: 湘潭廉政网 发布时间: 2016-04-28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纪律审查的重点,1-4月,全市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4起,处理29人,给予党政纪处分22人。为进一步严肃纪律,4月28日,湘潭市纪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1、湘潭市科技局违规套取项目经费、滥发补贴问题。市科技局在2013年“湘潭市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研究”、2014年“湘潭市科技进步考核过程管理与研究”项目中,弄虚作假,采取虚列专家咨询费等手段违规套取项目专项经费,以“加班劳务费”名义发给局机关工作人员,同时在项目专项经费中违规列支稿酬、劳务费。2016年3月,市科技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光明,市科技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周德光,市科技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杨胜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市科技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肖加其,市科技局副调研员刘勇践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时任市科技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汤海波因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湘乡市人大常委会机关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4年以来,湘乡市人大常委会机关违反廉洁纪律,以工会费、节日补助、加班补助等名义违规发放津补贴;机关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存在公款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等问题。2016年3月,分管机关财务工作的湘乡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王建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湘乡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人大内司委等相关委室直接责任人分别受到党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湘乡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赵叶惠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被诫勉谈话。

3、湘乡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溪建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问题。周溪建在担任湘乡市房产局局长期间,违反廉洁纪律,在没有办理任何报批手续的情况下,安排湘乡市房产局下属企业出资超标准为自己购买公务用车一台;周溪建在当选湘乡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卸任湘乡市房产局局长后,继续长期占用该车。2016年3月,周溪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当前,“四风”蔓延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党风政风明显好转,但不良作风积习甚深,树倒根存。以上这3起典型案例充分说明了湘潭仍有少数单位和党员领导干部党的观念淡漠,纪律意识不强,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上搞变通、打折扣,不收手、不知止,有令不行、顶风违纪。

通报强调,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全市广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以此为鉴,汲取教训,举一反三,结合全市“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抓好全面自查。“五一”、端午将至,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扛在肩上、落到实处,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带头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发挥表率作用。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锲而不舍、驰而不息地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坚持抓早抓小,强化执纪问责,守住底线,严防反弹。对顶风违纪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强化“不敢”氛围,确保节日风清气正。

湘潭市纪委:“五一”紧盯五大问题开展正风肃纪

“五一”节将近,日前,湘潭市纪委发出通知,要求全市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加强纠“四风”宣传工作,既广泛宣传纠“四风”方面的有关党纪条规和制度要求,又广泛动员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监督、曝光“四风”现象,同时认真组织开展纠“四风”专项监督检查,确保节日风清气正。

此次专项监督检查由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综合协调,市纪委第一至第五纪检监察室负责所联系地区和部门单位的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突出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和市委“约法九章”精神的贯彻落实,重点查处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发放津补贴、公款旅游5大突出问题。

通知强调,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教育引导,向党员干部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督促党员干部自觉抵制低俗奢靡之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畅通监督举报渠道,深挖隐形“四风”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结合全市“雁过拔毛”式腐败和“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组织精干力量,组成专门队伍,开展明察暗访,以“零容忍”态度纠正和查处“四风”问题,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