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整改】中共湘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 湘潭廉政网 发布时间: 2022-09-30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3月1日至4月29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住建局党委进行了常规巡察。2022年6月16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市住建局党委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先后召开党委会议2次、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2次,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及时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层层扣紧压实责任,全面系统推进整改落实。一是提高站位,统一思想。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会议,全局上下统一思想、统一目标、统一行动,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市委巡察整改工作要求。二是加强领导,扎实推进。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抓总定方向,分管领导抓常定期调度,责任部门抓细对标落实。三是成立专班,攻坚克难。针对预售资金监管、历史遗留往来账务等重点问题,党委书记亲自部署,组建专班,认真梳理,摸清情况,逐一研究措施,全力扫清障碍。四是举一反三,源头治理。分析问题原因,举一反三,完善工作制度21项,以问题为导向,出台政策3个,制定工作方案3个。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问题1:构建新发展格局思考不深,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一尊重五统筹”城市发展要求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集中学习研讨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二是将“一尊重五统筹”城市发展总体要求贯彻落实到城市工作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实施城市更新,加大老旧小区改造力度,围绕“水电路气网梯安治”和“菜食住行购、教科文卫体、老幼站厕园”“8+15”功能元素,打造美好社区;推进黑臭水体治理、污水处理“厂网一体化”,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持续开展在建工地扬尘治理;加强历史文化传承保护,出台《关于加强城镇建设底线管控的若干意见》,组织编制历史文化保护规划,挂牌保护万楼、关圣殿、江西会馆牌楼一批历史建筑,真正把“乡愁”留住;持续加强房地产监管,落实我市房地产政策“20 条”,促进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问题2:黑臭水体治理任重道远。

整改情况:一是已开展市城区排水管网检测;二是已制定“一厂一策”方案;三是已印发《湘潭市城区污水处理“厂网一体化”工作方案》;四是正分步解决资金缺口问题。五是正加快治理进度。2022年度湘潭市污水处理“厂网一体化”项目,目前有7个项目已开工建设。

问题3:双碳战略落实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县市区(园区)建筑节能主管机构、市质安监站及在潭承接业务的建筑节能材料检测公司集中学习国省关于建筑节能监管方面文件,提升对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的认识。二是出台《湘潭市节能材料(产品)公示管理实施细则》《湘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建筑节能新材料(产品)建筑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建筑节能设计变更管理,强调非必要不予设计变更,确有需要节能设计变更的,不得降低建筑节能性能。三是推动校地合作攻克技术难题,湖南省工程学院与湖南恒运科技公司合力探索适应湖南气候特点的建筑节能“三新技术”的课题已列入2022年湘潭市校地企合作重点项目。

问题4:随意审批拨付预售资金。

整改情况:一是联合人民银行湘潭市中心支行、湘潭银保监分局制定并出台了《关于规范湘潭市市城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意见》,明确了预售资金监管额度、申请拨付节点及要求、留存比例等内容。二是全面核实情况。三是强化风险管控,牵头起草了《房地产项目风险防范化解和舆情管控应急预案》,全力推进房地产项目“保交楼”和风险化解。

问题5:违规审批拨付预售资金。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调查专班,查清事实、分清责任。二是联合人民银行湘潭市中心支行、湘潭银保监分局出台《关于规范湘潭市市城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意见》。三是规范审批流程,实行分管副局长、分管行政审批的副局长双重审批。重大或情况复杂的审批,特别是资金拨付额度达到3000万元以上的,充分会商,必要时上局务会研究。四是归还借支预售资金。

问题6:担当精神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预售资金监管银行集体约谈会暨预售资金监管新规的征求意见会,强调各方责任,要求各监管银行切实履行监管责任,联动做好预售资金监管工作。二是约谈发放项目按揭贷款的4家银行,限期整改,追回资金,未整改到位的,3年内不得在本市开展预售资金监管业务,并将违规事项抄送中国人民银行湘潭市中心支行和湘潭银保监分局。三是进一步明确预售资金的日常监管机构为产权处和园区房产管理处,要求两家单位认真履职,重大事项、敏感事项审批事项须全程由正式编制人员办理。

问题7:构建“清”“亲”政商关系有待加强。

整改情况:一是出台了跟班学习人员、编外用工人员管理制度。不安排编外劳动用工人员、企业人员从事公务员行政管理、行政执法、行政审批、财务管理、涉密等工作。二是对业务科室借调企业人员办理公务进行了全面摸底、排查并整改完成。

问题8:为企业解难题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出台了《湘潭中环水务有限公司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整改方案》。二是用水报装从4个环节压缩为2个。三是对标长沙、株洲,报装企业用户只需提供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即可。四是比照长沙,我市用水报装接入工程预算按照《湖南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及配套的相关计价文件编制预算,并以业主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审计机构审计额度为准。五是工程材料的主材和辅材目录在门户网站上完成公布,并每季度进行更新。六是开展专题业务培训,开通线上用水报装,实现零跑腿。

问题9:信息化服务水平有待提高。

整改情况:一是定期向市大数据中心共享数据,申请省级平台部门数据对接,充分利用电子证照、网上核验等“数据跑路”手段。二是探索畅通在线信息查询服务,依托“e潭就办”手机APP,已将房屋网签备案合同信息查询、商品房电子合同下载、个人房屋套数(情况)证明出具、房产交易业务办理流程查询等服务事项纳入该平台。三是加快推进档案管理信息化步伐,目前正实施系统部署建设。

问题10:历史遗留问题处理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与城发集团多次协商,与市财政局、市机关事务局、市国资委多部门联动,达成共识,并制定以资产抵债工作方案和抵债协议。二是经多种渠道催收,共收回个人借款14笔,合计7.89万元。

问题11:议事规则执行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明晰党政会议职责,建立了党委会议制度和局务会议制度,科学界定了党委会议和局务会议的不同职责,明确凡是应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都列入了党委会和局务会研究讨论议程。二是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研究重大问题严格按程序办事,从制度层面把民主集中制的要求落到实处。

问题12:班子协作配合意识有待增强。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参加中心组理论学习、业务学习,班子成员结合实际,充分发表意见。二是设置了AB角制度,加强了班子成员之间的协调、合作。三是发文采取多领导会签制度,加强业务交流。

问题13: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屡禁不绝。

整改情况:一是采取单位自查,纪委监委抽查的方式,对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执行情况进行不定期监督检查。二是印发了《“互联网+监督”公务用餐监督子系统实施工作方案》和《关于加强“互联网+监督”公务用餐信息录入管理的通知》。三是开展“互联网+监督”公务用餐子系统应用情况检查。

问题14:滥用职权、谋取私利案件频发。

整改情况:一是对权力运行流程、涉钱涉物涉项目等关键岗位进行全面排查,制定下发了《关于规范局重大行政审批、业务审批事项和重大监管事项审批流程的通知》,规范审批流程,明确关键环节和分级审批权限。二是完善局系统正副科职干部廉政档案,开展任职廉政谈话,将任职干部表态发言内容存入档案。三是依法处理“职称考试案”相关责任人员。

问题15:执行规定搞变通、打折扣。

整改情况:一是由局党委书记对落实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相关规定时未书面报告的党员领导干部进行批评教育。二是在局系统广泛开展廉政谈话。三是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职工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告制度的通知》,明确报告的范围、标准、内容、程序及纪律规定等事项,每年开展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问题16:重大决策深入调研、科学论证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与两区、三园区就明确加装电梯补助资金来源多次召开会议研究。二是市老旧办提出了补助资金从财政预算安排、国省补助资金切块、老旧小区专项债中安排等多种筹集的建议。三是市老旧办召开专题会议,会议明确两区、三园区增设电梯补助资金由各县市区负责筹集。

问题17:文山会海依然严重。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控制发文数量。二是严格控制会议频率,深入一线为群众服务,以工作实绩和成效作为考核考评关键和重点。三是出台《关于进一步改进文风会风的通知》文件,严格按要求规范收、发文审批流程和会议制度。

问题18:政务公开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执行政务信息发布审核和保密审查机制,实行“部门负责人初审、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复核、局业务分管领导复审、局信息公开分管领导审定”四审机制,进一步提高信息发布质量。二是重新编制“2022年住建政务网站政务公开内容保障任务分解表”和“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专栏任务内容保障责任分工”,明确栏目内容保障部门和更新时限标准。三是严格网站运维日常监测,开展定期自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错漏信息。四是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局年度绩效考核范围,并与评先评优挂钩。

问题19:对二级机构监管不到位。

整改情况:督促各二级单位加强《政府会计制度》学习,强化内部审计,规范财务管理。市维修资金中心已开通财政内网专线,湘潭市财政局已将该单位纳入统一核算平台,保障了记账口径与其他部门一致;产权处5名劳务派遣人员的相关费用开支均由信息监测中心承担;质安监站预付劳务费问题,湘潭市财政局已从质安监站2021年度预算指标中扣减。

问题20: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进一步加强系统单位财务管理和固定资产督查和管理,严格按照财经制度要求,对固定资产按月计提折旧。市建设工程造价站已对2020年1-4月固定资产进行补计提折旧,调整资产累计盈余;市城市供水排水监测管理站从2022年1月开始按月对固定资产进行折旧计提并录入系统。

问题21:往来清理不及时。

整改情况:成立往来账款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专题调度会推进,制定《关于开展住建系统行政事业单位往来款核查清理的实施方案》,全面清理。目前,应收未收款已经处理241.65万元,其余正分类分情况处理中。长期应付款已经减少591.63万元,剩余款项将作抵账处理。

问题22: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整改情况:一是在党建例会中对存在问题的党支部进行通报批评,责令迅速改正。二是机关二支部已调整支委委员,新选举并配备了支委委员。三是机关党委会同机关纪委进行党建工作督查,督促各支部不规范问题迅速整改到位。四是每年组织全局党务干部进行1次党建工作实操专题培训,全面提升党务干部素质。

问题23:党员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严格党员积分制管理,采取“每月一积分、每季一公示、每年一考评”方式建立台账,积分结果作为党员评先评优、奖励惩处等重要依据。二是进一步严格要求参加组织生活,党员(含借调党员)参加党支部集中学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活动,如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请假需提出书面申请。三是党支部每季度召开支委会对积分考核情况进行评定并进行公示。

问题24:违规聘用、借调人员整治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出台了跟班学习人员、编外用工人员管理制度。二是完成了违规跟班学习人员的清退,对编外用工人员已全面摸底,正在按计划分步清退违规编外用工人员。

问题25:借调人员管理制度执行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了关于借调人员和编外用工相关政策文件的专题学习,掌握文件精神。二是出台了跟班学习人员、编外用工人员的管理制度,严把入口关,加强岗位培训,严格执行劳动纪律。三是由局机关纪委牵头,不定期暗访、抽查劳动纪律,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四是完成了违规借调人员全面摸底,正在按计划分步清退。

问题26:对借聘人员监督不严。

整改情况:加强对借聘人员的管理,不安排借聘人员从事公务员行政管理、行政执法、行政审批、财务管理、涉密等工作。

问题27:上一轮巡察和审计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重新修订了《收入管理制度》《支出管理制度》《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宣传经费管理制度》《党费管理制度》等。二是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坚决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落实《湘潭市行政事业单位公务卡结算方案》文件精神,杜绝现金借支。三是全面清理个人借款,共收回个人借款14笔,合计7.89万元。

问题28: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履职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突出监督主责主业,督促党委压实主体责任,将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到各层级,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制度;指导督促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职责,整合人员力量,加强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工作协同,形成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合力。二是认真落实上级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和要求,对市住建局政治生态建设情况定期开展调研,对二级机构“一把手”开展定期谈话;紧盯关键事、关键时,重点关注项目实施、资金安排、干部选拔任用等“三重一大”事项,重大节假日加强作风建设明察暗访,提升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三是高标准严要求,系统学习党的理论、法律法规,严格自我约束,严格依纪依法依规,严格执纪执法。四是认真抓好巡察建议书指出三个二级机构存在问题的整改,同时协助和督促局党委抓好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

三、坚持常抓不懈,切实做好巡察整改后续文章

巡察整改工作已初见成效,接下来将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坚持“当下治”和“长久立”相结合,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提高规章制度执行力,持续紧盯巡察整改任务,防止问题反弹回潮,特别是对基本完成的问题持续加大力度,促其完全整改到位。常态化开展巡察整改成果巩固工作,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建设清廉机关,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积极推动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58287154,地址:湘潭市岳塘区河东大道168号,邮政编码:411105。

中共湘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员会

2022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