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2月29日至4月15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委政法委进行了常规巡察。5月22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党务公开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市委政法委坚决扛牢巡察整改政治责任和使命担当,迅速研究部署整改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和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以实际行动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压实工作责任,定期督导调度,确保反馈问题见底清零。委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推动解决整改中重要问题,带头认领3项问题,落实整改措施10条,起到示范带动作用。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一)运用创新理论把握政法工作新的时代内涵不够准确,政治领导力有待提升方面
1.认识有偏差,角色定位不够准。
整改情况:召开市委政法委员会全体会议和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举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专题培训班,认真开展研讨交流,进一步教育引导政法系统领导干部深刻理解和科学把握新时代党的创新理论,不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2.新手段运用不充分,质效不高。
整改情况:召开全市政法系统队伍建设工作例会,印发《全市政法系统政治轮训实施办法》,举办政治轮训专题培训班。加强与市委巡察办贯通衔接,完成对市中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政治督察工作。完成对市中院(雨湖区法院)、湘乡市政法机关分别开展政治督察、纪律作风督查巡查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回头看”。修订完善《湘潭市市直政法机关党组(党委)和县市区委政法委重大事项向市委政法委请示报告制度(试行)》,科学厘清请示报告工作的责任、范围、程序和内容。修订完善《湘潭市委政法委派员列席市直政法单位党组(党委)民主生活会规定》,就“加强问题的提炼和分析、督导问题整改”提出明确要求。
3.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不够彻底。
整改情况:对政法队伍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调研,形成专题调研报告。邀请市纪委主要领导为全市政法系统领导干部作专题廉政教育报告,进一步教育引导全体政法干警筑牢思想防线、严守纪律底线。提请市委常委会议审议通过《湘潭市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主体责任清单》,结合党纪学习教育,督促指导全市政法单位召开警示教育大会,通报违纪违法典型案例。
(二)统筹推进政法领域改革存在滞后,改革实效不突出方面
4.重铺排,轻落实,日常工作“改革化”。
整改情况:对省委、市委改革工作相关部署要求进行系统梳理,出台专项工作计划。加强统筹调度,对改革任务完成情况开展调度,稳步推进省委政法委15项、市委深改委8项改革任务,重点协调推动涉案财物集中管理中心、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数据录入工作等改革项目。
5.改革攻坚意识不强,存在畏难情绪。
整改情况:积极推进重点改革项目落地,刑事司法一体化协同中心办理轻微刑事案件30余件,加快推进涉案财物管理中心建设。加强工作特色亮点总结提炼,5项重点改革项目经验获得省市经验推介。
6.政法领域理论成果创新和转化应用不够。
整改情况:进一步完善优化全市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库结构,新聘用31人为第二批首席法律咨询专家,行政管理人员占比下降。建立合作机制,逐步健全完善市级法学课题研究平台建设,2024年共对25项课题予以立项。创新推行“培训前置、定级后置”课题管理模式,强化全流程管理、监督和跟踪问效。
(三)执法监督不敢担当,不敢作为,不能有效维护执法司法公平正义和公信力方面
7.对执法监督工作重视不够。
整改情况:面向各县市区委政法委开展执法监督业务培训,促进共同提升执法监督水平。每月对涉法涉诉信访、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工作等执法监督重点进行调度。多渠道增加执法监督人才储备。
8.统筹政法单位案件评查质效不优。
整改情况:组织开展全市执法司法突出问题专项检查工作,牵头组织案件自查、评查和复评,要求全市政法机关自查案件1045件、重点评查案件347件,组织专家复评案件6件,推动整改问题案件91件。指导市直政法单位完善评查工作机制,总结上报本单位案件评查情况和指标底数,对评查发现正反面典型案件进行讲评。
9.追责问责不够,未形成有效震慑。
整改情况:指导督促市检察院通过专项检察、巡回检察等方式加强减假暂案件监督。落实领导干部被查处报备机制,督促全市政法机关定期报送相关干警处理追责情况、违反“三个规定”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典型案例。
10.对涉法涉诉信访跟踪调度不够,效果不佳。
整改情况:开展涉法涉诉信访化解专项行动,对涉法涉诉来信来访逐项登记并定期跟踪核查化解情况。贯彻落实《关于政法部门与信访部门在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中加强协同配合的实施办法》,强化精准甄别、跟踪协同、信息互通等方面工作合力。组织召开全市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推进会,对2021年以来的台账进行再梳理,对未办结事项全力督促办结。
(四)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统一政法单位思想和行动不力方面
11.推动政法单位护航发展有短板。
整改情况:深入开展全市政法系统“三高四新·法治护航”专项行动,举行“法治护航·亲商面对面”等政企面对面座谈会20余场。推动畅通府院协调机制,指导市中院在全省率先建立吊销未注销企业公益清算强制退出工作机制,为破产案件办理和市场主体退出畅通渠道。
12.督导政法单位能动司法不足。
整改情况:组织市直政法单位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同堂培训,推动能动司法理念深入人心。对涉企案件进行重点评查,对梳理出的反面典型案例进行讲评,发挥类案警示效应。
(五)统筹推进和创新“枫桥经验”不够,基层社会治理有短板方面
13.平安建设工作仍有提升空间。
整改情况:进一步优化平安建设考评体系,切实加强对考评责任单位考评细则的监督指导。对相关责任单位进行全覆盖督导督查,召开2次专项会议进行通报讲评,全力补齐短板弱项。将平安建设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年度考核指标体系,进一步激发各地各单位做好平安建设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
(六)宣传工作有短板方面
14.对外宣传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通过现场督导、定期调度等方式加强对各县市区委政法委、市直政法各单位政法宣传工作的统筹。树立鲜明宣传导向,将宣传重点转向基层一线政法单位和政法干警。在《湘潭日报》、“湘潭政法”微信公众号设置专栏,报道一线干警先进事迹和见义勇为信息多期多篇。
(七)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有差距方面
15.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到位。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每半年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求,2次召开委务会议专题研究政法系统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工作。落实谈心谈话制度机制,组织开展好任前廉政谈话、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前谈心谈话工作。结合党纪学习教育,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召开廉政警示教育大会,通报8起政法系统典型案例。
16.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禁而未绝。
整改情况:对市委政法委近3年以来各类规范性文件开展清理,对非经济政策文件开展一致性评估,共梳理42件,建议延用的30件,修改12件。对委机关的30项内部管理制度逐一进行梳理,共修订制度5项,新增制度2项。强化考评导向,推动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实体化运行。
17.“以案促改促建促治”抓得不实,仍然存在资金安全风险和廉政风险。
整改情况:对见义勇为基金会2024年度开支情况进行自查,进一步加强基金会财务管理。出台《市级财政预算铁护专项资金使用监督管理办法》,加强对县市区铁护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
18.“过紧日子”思想树得不牢。
整改情况:对机关大额经费支出采取预算制全程管理,严格按照预算管理权限和政府采购程序执行。依规依程序拨付行政补助工会经费,指导督促工会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合理使用工会经费。
(八)深入推动问题整改抓长抓常不够方面
19.“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问题整改质效有待提升。
整改情况:组织各支部学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市直机关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手册》,着力提升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定期召开机关党建工作会议,每月下发党建工作提示,督促指导各党支部对照“四强”党支部建设进一步规范组织生活。
20.“干部管理基础工作不够扎实,干部人事档案不够规范”问题整改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中共湘潭市委政法委员会委务会会议议事规则》,确保“三重一大”事项均经委务会议研究决策。落实《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指定专人定期收集汇总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确保档案材料及时归档。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治警。持续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重要思想,深入贯彻省委政法委全面从严管党治警推进会精神和市委常委会议部署安排,贯彻落实“地毯式”整改和“压茬式”工作要求,层层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断巩固扩大巡察整改成果。
二是坚持标本兼治,确保巡察整改见底清零。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保持整改工作机制不停顿,确保整改落实不断线。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要不断巩固深化,建立长效机制防止问题反弹回潮,适时开展“回头看”;对分步推进和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持续跟踪督办,定期了解进度、掌握情况、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完善措施;对需要较长时间解决的整改问题紧盯不放、持续发力、一抓到底。
三是强化担当作为,着力推动湘潭政法工作现代化。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将巡察整改落实成效体现到推动湘潭政法工作现代化上来。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努力建设更高水平平安湘潭、法治湘潭,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湘潭营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731-58583364,地址:湘潭市岳塘区双拥中路1号市委大楼,邮政编码:411104。
中共湘潭市委政法委
2024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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