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整改】中共湘潭市公安局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湘潭廉政网 发布时间: 2024-11-05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2月28日至4月12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湘潭市公安局党委进行了常规巡察。2024年5月22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市公安局党委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成立由党委书记为组长,其他党委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领导小组职责分工;抽调精干警力成立工作专班,认真研究制定《整改任务清单》,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人,坚持四项清单一体推进,以“台账式管理”和“销号制落实”推进闭环整改。党委书记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其他班子成员认真落实巡察整改“一岗双责”,通过组织召开党委会、述职讲评会高频调度巡察整改工作,定期听取整改情况汇报。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一)聚焦主要职能职责不够,以高水平安全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有差距方面

1.电信网络诈骗宣传防范不力,案件高发低破低挽损。

整改情况:部署开展“冬春”“夏季”攻势专项行动,全链条侦破2起涉诈百万案件,打掉市内10余个涉诈黑灰产窝点,全市电诈案件发案、涉案损失分别同比下降。大力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组织开展“警惕诈骗新手法,不做电诈工具人”反诈集中宣传月活动,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举办各类反诈主题讲座、集中授课40余场,营造浓厚全民反诈氛围。

2.推进禁毒工作有滑坡。

整改情况:组织开展“清源断流”“集群打零”“提升吸毒人员查处工作成效”等专项行动。组织开展集中研判,对禁毒数据进行梳理研判,精确锁定线索。采取明察暗访、清理整治等形式开展吸毒人员摸排工作。持续深化“联点联勤”工作模式,以大要案件为引领,对涉毒团伙案件、跨省市案件开展集中侦办。

3.群众对涉黄涉赌场所反映强烈、举报不断。

整改情况:2024年5月以来,持续开展黄赌违法犯罪专项打击工作,侦办了一批涉黄违法犯罪案件,全市涉黄赌警情同比下降20.4%。

(二)落实“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重要指示不力,执法办案质效不高方面

4.存在执法办案违规违纪违法现象。

整改情况:在全市公安机关部署开展执法司法突出问题、影响“双服务”执法突出问题、公安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公安机关涉企执法突出问题等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不如实受立案、执法简单粗暴、侵犯当事人合法权益等执法办案违规违纪违法问题。

5.“有案不立、立而不侦、侦而不结”问题时有发生。

整改情况:加强全市公安民警的法治理念教育,持续完善制度建设和监督管理机制,制定印发《湘潭市公安局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先后对执法不作为、缓作为等民警追究执法过错责任,“有案不立,立而不侦,侦而不结” 等问题得到了有效遏制。

6.涉案财物“久扣不处”。

整改情况:成立了由分管局领导牵头,法制、情指中心、警保、审计、督察、各办案警种组成的涉案财物整治领导小组,今年以来共召开全局性调度会3次,牵头部门每月调度近三年涉案财物扣押、处置情况,发现并整改问题120余个。

7.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不及时。

整改情况:积极推进刑事案件“单轨制”办理及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工作,常态化开展网上执法巡查;组织开展了“单轨制”案件、轻案快办培训工作。2024年危险驾驶类刑事案件均在法定期限内移送审查起诉,市局本级各业务支队办理的刑事案件均未出现强制措施超期或者超期未移诉等执法不规范情形。

8.存在执法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开展执法司法突出问题整治专项行动,对可能存在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等常见执法问题逐案开展评查整改工作,目前全部案件已经整改完成。在全市公安机关组织开展行政领域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从行政案件逾期未办结等13个方面开展清理整治,梳理下发的疑似问题案件全部完成整改。对违反省厅“四个一律”规定中存在执法过错的民警,予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对2023年检察机关的纠正违法、检察建议开展梳理清理和回头看工作。

9.法制审核存在不准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积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强化受立案审批制度,从源头上加强对受立案进行把关,在派出所建设案管室+专兼职法制员,强化受立案审批制度,提升派出所及其他办案部门对案件定性的准确性,全市不如实受立案执法问题预警在全省最低。

10.为民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的理念树得不牢。

整改情况: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三项行动、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督促办结涉企案件,对涉营商环境类行政案件落实“首违免罚”“轻微不罚”制度,对涉企未办结刑事案件开展督促整改工作。紧盯群众关注的治安热点问题,并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加大对行业场所内组织未成年人违反治安管理活动、卖淫嫖娼、涉赌等各类违法犯罪的打处力度;加强电信诈骗案件打击及追赃挽损力度,提升公众安全感。

(三)为基层所队赋能减负不力方面

11.“市县主战、派出所主防”职责履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多次召开党委会议研究部署派出所主防工作,出台派出所办理刑事案件负面清单,科学、合理划分派出所和专业警种部门职责边界,明确刑事案件层级管辖分工。同时由11个局直部门对全市派出所开展联点包保,点对点指导。今年以来,全市派出所办理刑事案件占比下降明显。

12.考核指标层层下压派出所。

整改情况:制定县级公安机关公安工作综合评价办法,明确要求县级公安机关严禁违规向派出所下达打击任务;严格要求各警种部门不得擅自调整评价指标内容、评价方式,不得以警种条线评价名义对下开展考核排名,采取运用信息化手段落实“无台账”“无感式”评价。市局考评办定期对派出所办理刑事案件占比情况进行讲评通报,对相关责任单位进行约谈,推动派出所把更多精力放到“一管三防”上来。

13.基层保障不足。

整改情况:根据机构改革情况,及时将基层所队正职配备到位;规范借调行为,严格审批管理。全面摸排基层派出所抽借调情况,目前15名从基层派出所抽调民警已返回原工作岗位。

(四)管党治警存在“宽松软”现象方面  

14.存在“好人主义”“护犊子”情况。

整改情况:制定出台《湘潭市公安局全面从严管党治警领导小组工作规则》《湘潭市公安局党委2024年度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主体责任重点任务安排》,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工作专题研究,及时解决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以压实纪检队伍日常监督22项任务为抓手,对违纪问题线索,严肃问责、依规依纪处置。

15.民警违纪违法问题时有发生。

整改情况: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推动全警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开展队伍管理风险防控,管住重点人、重点岗位,重点环节,建立民警廉政档案,加强重点人员日常管理。制定出台《关于深化警示教育常态化规范化建设的意见》,经常性开展警示教育,做到警钟长鸣。

16.重点领域、重要岗位监管不严。

整改情况:推动交警、监管、科信等重点部门建立健全长效制度机制,及时堵塞管理漏洞。加强监督、检查、考评,压实重点领域、重点岗位责任部门的主体责任。纪检部门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日常监督工作的意见》,将监督触角向权力行使的各主体、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延伸,严管严查,防微杜渐。

17.辅警队伍管理问题较为突出。

整改情况:出台并实施警务辅助人员内务管理细则、考核实施细则、问责暂行办法,进一步明确辅警从事工作的范围和职责。开展针对性培训,进一步规范全市公安机关辅警管理,更好的发挥警务辅助作用。开展警务辅助人员首次层级授衔仪式,切实提高辅警队伍职业荣誉感、归属感、获得感和认同感。

(五)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

18.违规设立名目发放奖金、劳务费。

整改情况:严禁以各种名义违规发放奖金、劳务费,原有问题已整改完成。

(六)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方面

19.财务“一支笔”审批制度未落实。

整改情况:完善管理制度,对《湘潭市公安局财务管理细则》进行修订,财务审核已严格执行“一支笔”审批制度。

20.购买社会服务费用较多且监管不力。

整改情况:厘清政府购买服务范围,从严控制政府采购服务事项,凡属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应当履行的事项,不得委托企事业单位或第三方机构。

21.差旅费等支出不规范。

整改情况:根据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市局本级差旅费等费用支出,开展城区公安机关差旅费专项清查。

22.政府采购制度执行不严。

整改情况:对各类采购项目,严格按文件要求,依流程上报各主管部门进行采购审批;督察、法制部门对招标流程进行全面监督;制定《湘潭市公安局政府采购内控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程序,提高服务质效。

(七)党委理论学习不到位方面

23.“第一议题”制度落实不到位,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研讨不到位、不深入。

整改情况:出台《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的通知》,引导全市公安机关各级党组织常态化、规范化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以集体学习研讨为主要形式,辅以专家讲座、视频学习、领导干部讲党课等形式,加强理论学习。

(八)制度建设不完善方面

24.市局党委“三重一大”制度不健全,部分重要制度过了试行期仍继续使用。

整改情况:进一步修订完善了《中共湘潭市公安局委员会议事决策规则》,细化明确了“三重一大”事项。重新修订《湘潭市公安局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实施细则》并印发实施。

(九)党建工作虚化弱化方面

25.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相互促进作用发挥不明显。

整改情况:市局党委专题研究加强机关党建工作,围绕党建力量整合、党建工作机制融合、基层党组织科学设置等开展调研。结合政治工作服务高质量发展八项行动,推进党建与业务有机融合,积极创建模范机关先进单位。制定了机关党建工作考核办法,将党建工作纳入年度公安综合评价体系。

26.党组织设置运转不够科学。

整改情况:完善“书记抓,抓书记”责任机制,通过党建工作讲评和月工作提醒的形式,加强对党建工作的统筹协调。着力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深入部门党组织开展专项调研,以深化公安改革为契机,围绕规范基层党组织的设置,持续推进基层党建高质量发展提出意见。

27.党务工作水平亟待提高。

整改情况:发布工作提醒,局直部门基层党组织兼职党务工作者变动要提前报直属机关党委备案;部署和推进“四强”党支部建设,积极选送和组织党务干部、新任党支部书记参加各类能力提升班培训,加强部门领导、党务工作者对党建工作理论和业务的理解掌握。

28.发展党员工作不规范。

整改情况:对局直属机关党委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由直属机关党委牵头,组织对党员发展相关规定开展专题学习。今年以来,市局研究讨论发展党员工作时,逐个进行审议和表决。

(十)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选人用人有差距方面

29.干部队伍建设规划统筹不够。

整改情况:已对全局干部配备情况进行了全面摸底,后期结合机构改革情况,合理配备各级领导干部。

30.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关要求和程序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切实加强干部的平时考核,注重广泛听取基层党组织意见,认真开展任前廉政审核,确保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来全面评价干部。

31.快警站存在“养老站”现象。

整改情况:政治部加强对城区分局选人用人方面的指导检查,督促为快警站合理配置警力,优化快警站干部年龄结构。组织快警站民辅警每天开展一次日常训练,每周开展一次集训,每月开展一次评比,不断提升民警业务能力。  

(十一)落实整改责任不够到位方面

32.党委统筹推进整改工作不到位,整改压力层层递减。

整改情况: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纳入日常监督,由驻局纪检监察组对各单位落实情况进行督促。对交办的线索认真核查处理,截至目前已全部办结,对相关责任人员已进行相应处理。同时针对巡察反馈线索中反映出来的问题进行深度剖析、查漏补缺,通过建章立制的方式抓常抓长。

33.上轮市委巡察指出的个别问题未完全整改到位。

整改情况:已组织公开招投标对家属区水电进行了分离改造施工,并向主管部门申请家属区水电社会化改造项目验收,验收合格后将正式启用,届时家属区物业管理由所辖社区代管或实行小区居民自治。

34.整改力度前紧后松,未举一反三系统整改,整章建制的效果不够明显。

整改情况:党委抓好巡察成果运用,对同类问题,抓好举一反三和整章建制。制定了《中共湘潭市公安局委员会议事决策规则》《湘潭市公安局政府采购内控管理办法》,修订《湘潭市公安局财务管理细则》《湘潭市公安局民警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关于整治违反执法办案“四个一律”等执法突出问题的通知》《全市公安交警部门贯彻落实执法办案“四个一律” 工作规定操作指引》《湘潭市看守所代购物资管理办法》等多项制度。

三、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一)提升政治站位,持续抓好长期整改工作。始终将巡察问题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以更高标准、更严作风、更实举措,持续抓好整改任务落实,杜绝“过关”思想,坚决做到不达标不销号、不完成不收兵,确保问题彻底整改到位。

(二)坚持标本兼治,确保整改取得真效实效。对巡察问题逐项进行研究分析,做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对整改过程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调查研究,寻求有效解决办法,提出具有针对性的措施。做到已经整改交账的问题绝不改后重犯,正在整改之中的问题绝不避实就虚,即将深挖细查的问题绝不久拖不决。

(三)健全长效机制,深化巩固整改成果运用。市局将以此次巡察问题整改工作为契机,注重纠建并举、破立并进,既抓好突出问题的专项整治,又健全完善体制机制,把抓好整改落实工作与绩效考核、真抓实干激励、干部考核评价等结合起来,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以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实际成效检验巡察整改工作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731-55297018,地址:湘潭市吉利东路16号市公安局904室,邮政编码:411000。

中共湘潭市公安局委员会

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