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湘潭召开十三届市委第七轮巡察巡前集体谈话,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李忠面对面提出工作要求,严明工作纪律,市纪委常委、市委巡察办主任郭兰同志主持,十三届市委第七轮巡察组长、副组长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召开巡前集体谈话会,是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新部署新要求的实际行动,也是提醒各巡察组组长开展巡察工作要知责尽责、履责尽责。
会议强调,一是要提高巡察质效。各组要认真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坚守政治巡察定位,全面查摆被巡察单位存在的问题,充分发挥好法院、检察院等专业人员的作用,更深层次地精准发现问题。二是要严格管理队伍。各组要明确职责,科学分工,规范工作流程,要牢固树立“巡察安全”理念,将安全意识贯穿巡察全流程各环节。要严守工作纪律,严格执行负面清单,特别是组长、副组长要以身作则,示范带头。三是要创新方式方法。在上下联动、贯通融合中解放思想,创新方法,特别是本轮巡察开始,首次实施兼职副组长制度,由市纪委监委相关监督检查室主任担任兼职副组长,要充分发挥作用,快查快处线索,增强巡察综合监督效应。
会上,巡察组组长代表作了表态发言,一致表示将切实增强做好巡察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履职尽责,管好巡察队伍,扎实开展好本轮巡察工作。
今年2月,湘潭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加强对巡察组监督的“八条”措施》、《巡察组组长、副组长履职“十条”负面清单》,要求每轮巡察前由领导小组组长对本轮巡察组长、副组长开展集体谈话,压实工作责任,提升巡察质效。
供稿:市委巡察办